“这块土地以前是低小果林,通过‘田长制’的工作开展,我们引进了帮豪公司,对这1200余亩的土地进行翻耕,种植大豆和玉米。”4月10日,渠县中滩镇花园村支部书记郭小松站在一片新平整的田地旁边对记者说。
据了解,今年渠县计划完成耕地恢复整治面积3万亩以上。2021年,渠县出台了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方案》指出,2022年1月起,在4个乡镇先行试点,7月起全域推广实施,全县设“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田长制,构建覆盖全部、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并配套制定了考核、巡查、会议、信息管理及督查督办五项制度,初步建立了权责明晰、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渠县将坚持先易后难,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开展,“因地制宜”有力推进耕地恢复整治。乡镇(街道)为耕地恢复整治的主体,按照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要求,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为本辖区耕地恢复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耕地恢复整治工作以“政府+业主+农户”的方式进行,积极引入大型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耕地恢复整治并流转进行规模化经营,统一组织耕种、代耕代种等。县财政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专项作为规模治理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同时,渠县明确对耕种撂荒地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以及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享受轮作扩种和社会化服务机耕机收等项目扶持。根据耕地恢复整治面积,按照“先治理、先验收、先补助”的原则,对耕地恢复整治规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种植粮食作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每亩300元补贴。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给予种子补助、设施装备建设补助等。
据了解,截至目前,渠县已完成复耕3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