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这个目标,高质量编制实施方案、高标准配备四级林长、高密度设置村级“两员”、高水平汇聚工作合力、高效率提升群众知晓率,全力全面推动,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共8475名,全市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林长制工作一经部署,市林业局立即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单位),主动联系各县(市、区),采用实地调研摸清资源家底,坚持问题导向,组建工作专班,提早制定市级实施方案。同时,采取“半月一调度”的形式,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导。目前,全市“1+9”个实施方案已全部印发实施。
在林长配备上,我市高规格设立市级林长、副林长,明确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林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林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市级领导担任副林长,市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均明确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林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县级副林长,有关科级领导任副林长。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村级林长、副林长,村党组织书记任林长,村“两委”成员任副林长。全市共设立市级林长20名、县级林长198名、乡级林长1782名、村级林长6475名,国有森林保护经营单位林长67名,通过市级林长包县、县级林长包乡(镇、街道)、乡级林长包村(社区)、村级林长包山头地块,落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区域。全市已竖立林长公示牌300余个。
在末端监管机制上,我市创新性提出建立3项末端监管机制,即乡镇(街道)建立“林长+警长”制度,村级建立“林长+监管员+护林员”的“一长两员”制度,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建立“市级林长+县级林长+自然保护地机构负责人(国有林场场长)”制度。全市设立乡级“林区警长”212名,设置监管员2633名、护林员7625名。
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上,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并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从事林长制工作,市、县两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均由同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建立市、县部门协同机制,确定相关部门为林长制责任单位和联络员单位,明确林长制办公室、责任单位、联络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各级林长巡林次数,将林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在严格督导考核上,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市、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列为督查督办重点,将农村基层干部落实林长制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乡镇(街道)干部职务职级晋升挂钩,与村(社区)干部年底绩效报酬挂钩。
完善落实林长制,更要实现“林长治”。我市将夯实8475名林长的责任,推进林业治理的“常态化”“法治化”“现代化”,让绿水青山成为达城人民的幸福靠山。(魏坤 唐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