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达州市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
为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示范引领
(一)支持中医药强县(市、区)创建。鼓励县(市、区)创建省级中医药强县,加大中医药综合改革力度,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支持构建集区域道地药材种植、加工、生产、检验检测、销售为一体的现代中医药产业体系。支持建立从种子来源、种苗培育、田间管理、采收加工、仓储保管、交易流通等于一体的中药材全链条追溯体系。支持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组建县级中医院为龙头的医共体。支持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展览馆、标本馆、体验馆、主题小镇、特色街区、宣传教育基地、中小学传承基地、科普基地等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对成功创建省级中医药强县的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
(二)支持中药材“秦巴药乡”建设。按照《达州市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确定的“一核引领、两翼带动、六极赋能、全域发展”空间布局,做强“秦巴药库”,重点发展达州道地品种、特色品种,培育一批中药材产业乡镇(街道),建设“秦巴药乡”。对成功创建“秦巴药乡”的乡镇(街道)给予适当补助。
二、支持产业培育
(三)推进中药材种植。培育中药材大品种。高质量建设一批规模化、数字化、标准化中药材生产基地。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中药材现代农(林)业园区。支持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建设“定制药园”。鼓励组建中药材种植(养殖)联合社。对成果突出的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四)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和道地保护。鼓励企业、科研院所、专合社、种植大户等合作开展良种繁育,打造全国知名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强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培育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中药材品种。对成果突出的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五)培育中医药产业龙头企业。加大中医药连锁企业、中医药生产企业(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大健康产品、中兽药等)、中医药销售企业和中医药互联网企业等引进和培育力度,建成全国中医药产业集聚高地。鼓励传统中药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和提档升级,提升智能化、数字化和节能减排水平。鼓励本地中药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中药材种植企业开展产地加工。对成果突出的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三、鼓励科研创新
(六)支持中药新药研发和引进。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科研主体,开展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天然药物和中兽药等研发和引进生产。对获得国家新药证书或批文并在达州实行产业化的研发主体和建成国家、省级重点中药实验室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七)支持中医药诊疗设备、生产设备研发和引进。鼓励开展中医智能诊疗设备、辅助诊断设备、康复器材、中药生产设备等研发和引进,对通过研发或购买取得生产许可并在达州实行产业化的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八)支持中药大健康产品研发和引进。鼓励开展中药类保健食品、日化品、添加剂等衍生品的研发和生产。对通过研发或购买取得生产许可并在达州实行产业化的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四、加强文化传承
(九)鼓励创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支持企业、学校、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创建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基地称号的给予适当补助;对创建为中医药文化特色街区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十)鼓励建立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工作室。开展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引进工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引进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中医流派传承人并建立院士工作站或传承工作室。对工作站或工作室给予适当补助。
(十一)支持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与动漫、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创作一批反映中医药文化的文艺作品或文创产品,讲好中医药故事,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需求。对优秀作品给予适当补助。
五、加大金融支持
(十二)鼓励将中药材种植纳入特色农业保险范畴。落实特色农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县(市、区)将中药材品种纳入保险补贴范畴,降低中药材种植风险,给予县(市、区)适当补助。
(十三)引进风投基金参与中药研发和企业培育。鼓励风险投资基金为中医药产业提供融资支持,促进中药研发和企业孵化。对发挥作用大的风险投资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十四)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000万元预算,用于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