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发〔2021〕32号 | 浏 览 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经开区筹备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达州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照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达州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达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培养质量和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大整合、大发展、大提升”和“扩容、提质、创品牌”的工作思路,以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健全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加快打造具有达州特色的职教品牌,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经过5—10年左右时间,我市职业教育基本由政府举办为主转变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在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更加突出。公办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民办学校的多元发展趋势更加鲜明,职业学校基础条件显著改善,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大为提升,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产业特征、技术属性更加鲜明,职业院校的优势特色、专业特点、服务能力更加凸显,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成,校企协同、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三)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健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按照“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社会支持”思路,推进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投入力度,确保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同等重视、同等支持。按照省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布局以及“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和投入责任。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优化。允许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各层次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在设置标准、准入审批、督导评估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一视同仁,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建立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健全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赋予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教师评聘、教师待遇、校企合作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推行职业院校全员岗位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分配制,因岗聘人、按岗定薪、依绩取酬。督促职业院校建立完善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现代职业院校制度,提升职业院校依法治理能力。从事学历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职业启蒙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职业专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衔接的培养体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增加具有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招生资格的学校、专业及招生计划。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贯彻落实“职教高考”制度,不断提高中职毕业生升学率。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整合1200人以下的“空、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推动重点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迁建,加快达县职业高级中学新校区、开江县职业中学建设。市本级大力推进西南职教园区和西南职教城亭子园区建设,各个县(市、区)全力推进1所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示范学校建设,确保到2025年形成“1+5”职业教育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打破学校类型界限,推进达州技师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融合发展或转设为高职院校。完善招生机制,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运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统一招生。打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限制,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融通发展。紧紧围绕我市“3+3+n”等重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引导学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做强做优规模特色专业,避免低水平重复设置专业。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贯彻落实全省中职“三名工程”(名校、名专业、名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常态化开展民族地区“9+3”(九年义务教育+三年高中阶段教育)免费教育,完成“9+3”招生任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对接国家、省级“双高”计划,支持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争创川渝地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万达开技术技能创新服务中心,推动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升格本科职业大学;培育鲜明的中医药办学特色,推动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东区工程建设,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力争引进社会力量建设1—3所高职院校,并进入全省“十四五”高校规划设置。落实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策,推动地方院校与军队院校有效对接,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局、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四川文理学院发展壮大,扩容转型为应用型大学,支持四川文理学院争取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成省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支持四川文理学院与达州中心医院合作共建医学院,将医学院建设纳入达州市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市校合作、院校合作、共建共管共享”的模式实施合作办学,建立“政、产、学、研、用”合作长效机制。支持适合的退役军人进入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接受教育和培训,鼓励支持设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集团(联盟),推动退役、培训、就业有机衔接,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作出贡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退役军人局、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健全德技并修的育人机制。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推广工作。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支持职业院校承办全国、全省、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行为习惯培养,加强职业院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肃校规校纪,坚决打击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培育优良校风学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优化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立紧密对接全省全市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大力发展全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领域和全市“3+3+n”重点产业相关专业,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健康养老、学前托育、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领域紧缺专业建设。建立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机制,支持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建设2—3个规模(特色)专业。规模(特色)专业各年级学生规模应达300人以上,将其纳入对县(市、区)相关考核。推进职业院校共建共享职业教育资源,探索实施跨校选课、学分互认和学习积分。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材书目和选用管理。建立教材选用备案制度,中职学校语文、思想政治、历史等教材须选用国家规定教材,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国家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职业院校应订购正规渠道出版、印刷、发行的教材教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违规征订使用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体旅游局)
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开展“1+X”证书试点;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申报“1+X”证书制度试点培训评价组织,开发和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企业出资源、出标准,学校出师资、出课程,学校和企业共同考核认证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监督,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运用四川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强化政府统筹,健全合作机制,调动社会资本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环节。支持职业院校与优质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政府协调主导,行业企业参与、指导和评价,职业院校培养,研究机构支持和服务的新体系;建立就业、职业、产业、行业和企业协同联动的新机制,实现职业教育办学结构和效能优化。贯彻落实省级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培育1—2个在全省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示范性职业教育联盟,打造5所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3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和认证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达州银保监分局)
促进校企“双元”育人。健全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全面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元”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总结推广现代学徒制经验,以引企入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共同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优化、调整“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充分发挥校企合一的突出优势,开展产学研一体的探索实践。搭建产教融合信息平台,政府授权的行业组织定期发布分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报告,职业院校定期发布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企业发布参与职业教育年度报告。支持、鼓励本地企业接收本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支持、鼓励本地职业院校推荐学生到本地企业就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建立健全激励政策。完善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有利于调动学校积极性、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制度。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按收支两条线原则,等额预算安排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允许职业院校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兼职从事技术创新、科技开发、成果转让和决策咨询工作,并按规定取得合法报酬。建在学校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或校办工厂,在工商注册、经营税收等方面依法实行相应减免政策。鼓励各地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其他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七)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自主聘任机制,畅通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招聘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动态管理机制,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根据员额制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求,通过探索核定一定数量的员额控制数,用于学校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专业教师。除“双师型”(教师资格证+职业等级证)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自主聘任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师德师风、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的顽瘴痼疾,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落实民办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在市、县(市、区)教学科研机构中,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配备专业门类齐备的职业教育教研员。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提升职业教育教师能力素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培育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能力的教师,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评选、认定一批市级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教育教学团队。组织教师教学竞赛,提高教师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能力。组织教师专业技能大赛,提升教师“双师型”素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八)提升服务能力和开放水平。
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职业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职业培训机构执业行为。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职业院校在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职业培训,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培训,将职业院校纳入相关培训的承担机构并给予培训任务。加强职业培训统筹,建立培训清单目录,定期公开发布培训信息。积极开展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创新“互联网+培训”模式,为学生和社会成员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
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支持职业院校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项目,利用国培、省培计划,选派职业院校优秀校(院)长、专业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赴国外研修访学,鼓励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
三、组织保障
(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按照讲政治、懂教育、知产业、善管理的标准,选优配强职业院校党组织书记和院(校)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强化政府统筹主导职业教育的责任。
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职业教育改革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组建达州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建立行业指导委员会。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履行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按规定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学校因校企合作办学确需向合作企业支付的成本费用,按相关规定纳入学校办学成本,从生均财政拨款或学费收入中支付,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费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专项经费,用于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组织举办师生技能大赛、选拔师生参加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赛,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开展教研和对外交流活动,组织专业教师技能实训和到企业生产实践。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发挥职业院校优势,联合普通中小学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教育,分学段、针对性开展劳动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一批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或研学基地,推进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放。加大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先进典型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树立“学好一门技术、致富一个家庭”观念。共同营造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部门积极支持职业教育、企业踊跃参与职业教育、家长高度认可职业教育、学生广泛接受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附件:具体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
具体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 改革事项 | 成果形式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主体责任人 | 备注 |
1 | 健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 | 按照《达州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评估细则》(中职部分)要求,督促民办中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 2024年12月 | 市教育局 | 邓 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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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 增加具有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招生资格的学校、专业及招生计划。 | 2023年12月 | 市教育局 | 邓 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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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 整合1200人以下的“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到2025年,形成“1+5”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 2025年12月 | 市教育局 | 邓 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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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 围绕我市“3+3+n”等重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统筹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到2023年,建成3所省级示范中职校。 | 2023年12月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经信局 | 邓 剑 熊明霜 张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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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 支持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推动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东区工程建设。 | 2025年12月 | 市教育局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 | 邓 剑 蒋 伟 刘 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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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 支持四川文理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快文理学院医学院建设。 | 2025年12月 | 市教育局 四川文理学院 | 邓 剑 程碧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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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健全德技并修的育人机制 | 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工作。支持职业院校承办全省、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2023年12月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邓 剑 熊明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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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优化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 | 到2022年,建成4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加强教材书目和选用管理,建立教材选用备案制度。 | 2022年12月 | 市教育局 市经信局 | 邓 剑 张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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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 鼓励公、民办中职学校申报“1+X”项目试点。 | 2025年12月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邓 剑 熊明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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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动产教融合发展 | 培育1—2个在全省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示范性职业教育联盟,打造5所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3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2025年12月 |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经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袁 勇 邓 剑 张宇科 熊明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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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促进校企“双元”育人 | 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职业学校定期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 2023年12月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经信局 | 邓 剑 熊明霜 张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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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立健全激励政策 | 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按收支两条线原则,等额预算安排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 | 2025年12月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 邓 剑 熊明霜 李 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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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 | 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的顽瘴痼疾,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 | 2025年12月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邓 剑 熊明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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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提升职业教育教师能力素质 | 评选一批优秀双师型教师、优秀教育教学团队。组织教师参加教学竞赛、专业技能大赛。 | 2025年12月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邓 剑 熊明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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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 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人群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 2024年12月 |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 邓 剑 熊明霜 张 旭 杨 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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