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达州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发〔2021〕39号 | 浏 览 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达州市进一步繁荣市场促消费稳增长10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达州市进一步繁荣市场促消费稳增长10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消费稳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大做强市场主体,繁荣商贸流通市场,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加快建设全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推动达州经济加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结合达州实际,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振重点商品消费
(一)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延长至2022年底、二手车经销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延长至2023年等优惠政策。鼓励汽车(含二手车)销售企业在重大节假日和在外务工群众返乡等汽车消费旺季开展汽车下乡、与车企联动促销和举办车展等优惠促销活动,深度拓展县城和农村市场。
(二)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推动家电家具更新换代、扩销增销,鼓励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及电商平台推出惠民举措,举办“以旧换新”“拆旧换新”“家电家具下乡”“家电家具进社区”等促销活动。引导消费者淘汰能耗高和安全性差家电、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和环保家具。释放住房消费,组织开展大型房交会,支持房地产企业到周边市县开展楼盘促销,支持开发低密度、高品质楼盘,促进住房消费升级;加快符合预售条件项目审批进度,及时将商品房推向市场,形成有效供给。〔牵头领导:分管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做大特色餐饮消费
擦亮“巴渠美食·达州味道”品牌,持续开展名厨、名品、名店评选活动,做到动态调整和品牌提升相结合,扩大知名餐饮品牌营销推广。培育一批领军餐饮企业,打造一批餐饮示范街区,鼓励申创知名商标、非物质文化遗产,针对不同时段打造一批早餐和夜宵精品店。鼓励使用和销售“巴山食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鼓励品牌餐饮企业连锁发展,到旅游景区、重点集镇以及市外城市等开设连锁店、分店、分公司。引导品牌餐饮企业拓展线上渠道,发展互联网外卖送餐、中央厨房和团餐业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本地大专院校开设餐饮或烹饪专业,培养达州特色餐饮所需人才。〔牵头领导: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推行住游消费联动
广泛宣传推介达州旗舰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借助“大三峡·大巴山”文旅发展联盟,加强市外客源培育拓展。依托红色文化、巴文化、乡村民俗等旅游资源,推出系列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和优惠活动。支持品牌酒店到重点旅游景区开设分店或发展民宿,提升达州旅游景区住宿档次。鼓励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等采取产品打包、价格打捆等方式推出“优惠套餐”和“大礼包”,吸引更多游客来达旅游观光。〔牵头领导:分管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四、拓展优质消费供给
支持大型商场开设轻奢消费品销售专区,开展进口商品和“名优特新”产品展销活动,对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在我市开设首(体验)店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个的一次性补助。对首次来达开设国际国内一线品牌集合店的,给予每个引进品牌一次性奖励2万元。鼓励建设无人售货门店、24小时便利店、自助商品销售机,鼓励商场、卖场、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体验。鼓励步行街和商圈升级品牌消费场景,成功创建为省级、市级步行街、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和示范商圈的优先纳入省级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项目予以支持。〔牵头领导: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数字经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五、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商贸企业拓展线上渠道,广泛开展直播带货等网络促销活动,对其入驻达州电商平台或新开发自营商城产生的服务费给予3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大力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和农村电商品牌,积极推进市、县、乡(镇)、村四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云商城”下乡进村,拓展农村绿色生态产品进城、城市优质商品下乡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达州电商企业线上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孵化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的本地注册法人企业且年交易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牵头领导: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电信达州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成品油市场整治
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对加油站点、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不留死角、拉网式清查,曝光违法售卖成品油典型案例。加强入达路口管控,严厉打击整顿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撬装加油设施、流动经营加油车、非法零售柴油、非法储运油库、仿冒他人合法标识、油品掺杂使假等扰乱成品油市场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税收管理,严禁不合格、无资质、无发票油品入达销售,确保成品油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牵头领导:分管经信、公安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七、夯实消费统计基础
(一)引导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采取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强力推进各类大商业卖场和专业市场建立现代商贸运行制度,建设智慧商品市场,实现集中收银、统一核算和规范纳税。加强达标未入统的各类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非学科类)、文化企业、科技服务企业、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排查清理,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各类主体工商注册、规范发展、升规入统。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0.2万元;对首次升规入统规(限)上企业的,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牵头领导: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做大做强消费市场主体。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等消费市场主体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整合资源、连锁经营、发展分店,推动企业提档升级上台阶。指导属地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完善统计基础档案,规范统计报数工作,采取聘请专业机构、落实统计专员等途径规范统计报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体现全社会实际消费能力。破解企业不愿升规入统难题,抓好限额以上市场主体查漏补缺,提升限下抽样调查数据质量。对当年上规模并首次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且年销售额超1亿元的批发零售企业,分别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限上汽车销售、餐饮、住宿、金银珠宝类、家电家居类、中西药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成品油零售等类别企业的年销售额或营业额同比增速分别比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的,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牵头领导: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八、抓好产销主辅分离
对标对表统计制度,全力抓好特色农产品产销分离和制造业主辅分离,引进知名销售企业来策划、包装、壮大品牌,对新注册的批发、零售、包装、物流等商贸流通企业并有实绩业务入统的,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当年规模达到限上入统的,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牵头领导:分管农业农村、工业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九、全面优化提升消费环境
指导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应急事件处置机制,确保防疫安全促消费。着力提高“消费安全度、体验舒心度、群众满意度”能力,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健全消费领域信用机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等措施,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和消费维权工作,及时快捷处理消费者诉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牵头领导: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十、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政策资金支持,全面落实税收优惠、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统筹用好市县服务业产业发展资金,强化补要素、补要点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流通行业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投放,提升个转企、小升规企业授信额度,对有发展前景、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规范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鼓励相关保险机构为企业开展信用销售提供风险保障,降低商贸流通企业融资门槛。〔牵头领导:分管财税和金融工作的副市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达州中心支行、达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工作保障,细化完善举措,将各项措施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执行到位、兑现落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市委宣传部要全面指导市、县各级新闻媒体单位、政府官方网站加强宣传,切实管控和引导舆论。市商务局要按月收集汇总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执行落实情况。市委目标绩效办要对各地各部门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企业涉及多项奖励的,按最高奖励项执行。涉及财政资金支持的,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承担。市级将根据各县(市、区)各项措施落实效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和补助支持。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进一步繁荣市场促消费稳增长10条措施的通知》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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