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物保护区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在此期间,市场上流通的长江鱼及其水产品均属非法来源,任何人不得购买、销售。为全力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通川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水产渔政等部门,以不打招呼、直入现场的方式,联合开展禁渔专项巡查暗访。
在对达州主城区餐饮店的冰冻和活体水产品进行排查中,联合执法检查组发现西外一餐饮店内,一个菜单上的同种鱼类产品竟有两个不同标价,且高于市场价、无法提供相关票据和进货凭证。
执法人员:你看,前面这一页的价格,同样的品种,后面的价格,价格相差要贵三分之一。
执法人员:因为我们今天发现你这个餐馆在售卖小杂鱼,也提供不了来源证明,我们现在就直接怀疑你在售卖野生鱼,我们现在就进行暂扣。
联合执法检查组还来到阳平农贸市场,对水产摊位开展突击检查,进行渔业法规宣传。执法人员发现一摊主售卖的河虾、翘嘴鱼、岩鲤鱼无法提供合法进货票据。经查,是其在一钓鱼爱好者处购买的野生鱼。
通川区水产渔政局副局长青春:娱乐性垂钓只能自食,不能买卖。一旦买卖就视同非法捕捞,所以我们对他的鱼进行了没收处理和(按鱼价)罚款一至五倍的处罚。
为确保通川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实效,通川区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然而在巴河、州河、明月江、莲花湖等重点流域,仍有违规垂钓行为,更有个别垂钓者选择在凌晨、半夜和隐秘地段,以躲避执法人员检查。
跑什么跑,站住,你还想跑吗。这里不是不让钓鱼吗?怎么还在这里钓鱼。
通川区水产渔政局渔政股唐晓松:特别是现在禁渔区禁止垂钓,由于点多线长,我们就是在执法过程当中抓到一起制止一起。
除了违规垂钓外,使用地笼、虾笼等非法工具进行大规模捕捞作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近日,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小河嘴河段使用禁用渔具捕鱼,执法人员立即前往。
执法人员:你拿的什么工具呢?
执法人员:这就是我们俗称的虾笼网,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网具,这种网具叫绝户网,大小通吃,鱼、虾进了都跑不出来。
执法人员将准备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的赵某抓获,并对非法渔具进行拆除、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