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取消通川区永安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通告
〔2021〕第23号
为确保市政中心周边道路良好通行秩序,经研究决定,取消通川区永安街43个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2021年7月26日起,取消通川区永安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永安街全路段禁止停车。请广大驾驶人理解、配合。
二、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本《通告》从2021年7月26日早8:00时起施行。
特此通告。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