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把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作为当前“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节点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推动“盘活用好”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高效运行。成立以常务副县长吴继承任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定期与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财政部门、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做好全县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盘活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县村级闲置集体资产的盘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亦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倒排时间节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乡镇、村公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资产清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2021年3月,由财政局牵头制定清查方案,在原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再次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村级建制调整形成的闲置资产以及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闲置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分区域、分类别,按乡镇、县级部门、村级分别建立资产明细台账,准确掌握资产分布、构成、权属和使用状况,全面摸清资产家底数量。通过自查和核查方式,确保闲置资产清查的真实、准确,为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调查研究,确保方案适宜科学。2021年4月下旬至5月初,对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开展全覆盖调研,调研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乡镇对本级和村进行调研;二是县对乡镇(含县级部门派驻机构)进行调研。要求调研人员在系统学习培训的基础上,通过“一看、二听、三座谈”的方式深入开展。“一看”:既要看工作推进情况资料,如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领导小组是否成立,闲置资产清查台账是否建立,已盘活资产的手续及资料是否完备,乡对村是否开展全覆盖调研等。还要察看闲置资产具体管理、使用情况。二听:在现场逐一察看闲置资产的同时,听取乡镇和村介绍闲置资产盘活打算。三座谈:召集相关人士座谈,进一步了解资产盘活打算、盘活需求、典型案例、存在的困难、意见和建议等。通过“督导+调研”的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充分汲取基层干部群众智慧,因地制宜探索更多灵活多样的盘活模式,面对面商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不但解决盘活工作难题,而且使盘活方案更科学、更适宜。
四是强化建章立制,确保盘活依法依规。为了使镇村在盘活用好闲置资产工作时做到依法依规,责成三个部门分别制定相关制度。一是由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在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本次乡镇闲置国有资产各种处置方法如出售、出租、置换、调剂、注入国有企业等制定具体的流程和实施细则。二是由县农业农村局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基础上,对本次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集体资产各种处置方法如出售、出租、置换、调剂、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制定具体的流程和实施细则。三是由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在借鉴学习三台县的经验基础上,制定我县乡镇区划调整后被撤销乡镇不动产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登记实施办法。
五是强化统筹管理,确保资源优化配置。一是盘活工作统筹。由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级主管部门上报的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方案进行统筹,由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汇总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方案进行统筹。在“就近、就地”盘活原则的基础上,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资产统筹,切实做大可统筹的资产蛋糕。二是盘活方案统筹。要求在制定盘活方案时,应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育幼助残、乡村基层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相关工作方案统筹谋划,注重与基层治理、区域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相结合,以“一局”服务“全局”。
六是强化基础工作,确保工作统一规范。一是加强台账管理。要对资产清查数据、盘活方案、资产移交资料均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加强闲置资产管理。要求闲置房屋由专人看护,电子设备、办公桌椅等资产由专人保管,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三是加强待报废资产管理。对本次清查出的待报废资产,要求造具清册,及时按程序提交处置。四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对每宗资产,建立档案资料,包括财务资料、现状图片、盘活方案、产权资料、盘活资料(如公开拍卖的要有请示、批复、评估、公开拍卖等资料;出租的要有请示、批复、公开竞租等资料)。村上处置的需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