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衔接,全面落实各项司法行政“便民、惠民、利民、护民、助民、安民、为民”措施,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优化法律服务便民。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其中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20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272个,并在达州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地设立异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个。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取消9项证明事项,市本级保留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共61项;推行公共法律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模式、“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模式和服务事项网上“一站式”办理模式,满足个人和企业便捷办理公证、法援、调解、鉴定等法务事项需求;组织公正司法鉴定行业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开通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绿色通道、特殊情况延时服务等,开展上门服务307件次、延时服务329件次、网上办证302件次,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实施优先办理219件次。
实施法律援助惠民。持续降低法援申请标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精简审批环节,实现“应援尽援”;在全省率先完成“12348”法律援助机构咨询电话整合,通过“专家坐席+服务工单”形式,实现“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92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24件,拨付法律援助经费113万元。同时,开设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达州驻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及时为在外务工的达州籍或川籍农民工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448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工伤等法律援助案件197件。
优化营商环境利民。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办实事、树形象”活动,对全市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公证处等窗口单位存在的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等问题进行整治。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新设立党员先锋岗10个,开展窗口明察暗访37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提醒纠正。立足职能,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对有投诉举报的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或专项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化解矛盾纠纷护民。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启动、扎实推进“三打三保”“根治欠薪服务农民工”以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和“社会安全在身边”等专项行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18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11件,调解成功498件,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203件、成功调处113件。
开展法治宣传助民。全市目前建成法治主题文化公园7个、法治主题文化广场49个,14个单位获得国家级法治示范单位命名,52个单位获得省级法治示范单位命名,184个单位获得市级法治示范单位命名。组织“法治大讲堂”“送法下乡”“法治夜校”等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反家庭暴力法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非法集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律需求”问卷调查8次,网上征集“八五”普法建议30余条。充分利用“法治达州”全媒体矩阵宣传优势,刊发“以案说法”专栏12期,直播“法治达州”电台节目15期,“一网两微”发布信息620余条,连线律师解答群众咨询150余人次,“村村通”平台播出法治节目34期。
化解行政争议安民。以诉源治理为导向,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建机制、搭平台、重长效,共结转行政复议案件5件,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1件,受理20件,办结18件;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采取“简事快办”举措,将法定审理办结时限由60日缩减至30日内,提升案件办理效率。
助力乡村振兴为民。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94个、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司法所2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2个。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政策宣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了解村(居)委会依法管理情况,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为依法治村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