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达州市着力强健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全面解决环保责任落实层层衰减难题,力求打通环保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明责确责。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市县两级均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达川区还结合实际,由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部分行业明确主管部门的通知》,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着力建强市、县、乡、村四级环保队伍,建立乡镇环保所(办)200个,注册网格员3693人,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环保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做到面上有统筹、线上有牵头、点上有抓手。
强化考核。7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和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32个市级部门(单位)每年须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述责,述责内容作为“党政同责”和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评,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县(市、区)和最后两位的市级部门进行约谈诫勉;将生态环境保护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至16%,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亮丑揭短。运用舆论监督倒逼责任落实,在市电视台设立“美丽达州进行时百日攻坚在行动”、“环保攻坚曝光台”环保专栏2个,弘扬环境治理先进典型,剑指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举办“聚焦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直播节目《阳光问廉》,让个别漠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人在全市人民面前“红脸出汗”,通过问政一批,实现警醒一片。
从严追责。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生态环境损害严重等突出问题,2019年以来,追责问责43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及以下42人,诫勉10人,组织处理8人,免职1人,党纪政务处分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