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20批 2017年9月4日) | |||||||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20170826014 | 反映人之前投诉的“达州市开江县甘棠镇白洋社区达开水泥厂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镇政府将庄稼蔬菜冲洗后迎接检查,未对达开水泥厂进行任何处理。县政府和镇政府分别对村民进行追查、谈话,威胁再举报就要被拘留。 | 达 州 | 其 他 | 8月27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何政挂牌督办。责成市经信委会同开江县人民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开江达开水泥有限公司,位于开江县甘棠镇白洋社区,始建于1992年,现有Φ3.2*13m生产线一条。企业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齐全。 2017年8月2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15批,编号:20170821086)所反映的噪声和废气污染、担心环保督察结束后会死灰复燃的问题,开江县纪委已对该企业Φ3.2*13m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启动追责问责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投诉人举报的“反映人之前投诉的达州市开江县甘棠镇白洋社区达开水泥厂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镇政府将庄稼蔬菜冲洗后迎接检查”问题 经调查,当前正值开江县农忙收割季节,系水泥行业的销售淡季,该厂结合实际,决定从2017年8月15日至8月30日进行停产检修。期间,厂里按照规定,对厂区及厂区道路进行了冲洗。同时,由于开江县甘棠镇白洋社区紧邻该厂,周边村(居)民多,居民向白洋社区反映扬尘较大,7月中旬社区开展了环境卫生全面整治,对社区内一些场地及周边环境也进行了冲洗。 (二)投诉人举报的“未对达开水泥厂进行任何处理”问题 经调查,2017年8月26日,开江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四川省开江达开水泥有限公司日常监管监测工作的通知》(开江府办发〔2017〕114号),明确了开江县环保局、经信局、甘棠镇人民政府及该公司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同日,开江县环保局向四川省开江达开水泥有限公司做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江环法改字〔2017〕66号),责令该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完善治污设施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2017年8月27日,开江县环保局向四川省开江达开水泥有限公司做出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告知书》(开江环听告字〔2017〕66号),对该厂Φ3.2*13m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的违法行为实施了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日,开江县纪委启动了追责问责程序,拟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投诉人举报的“县政府和镇政府分别对村民进行追查、谈话,威胁再举报就要被拘留问题 经调查案件办理组汇同市督办组、开江县纪委现场对28户村民的走访调查,17户村民的问卷调查,举报期间开江县政府、甘棠镇政府及社区工作人员均无对村民进行追查、威胁的现象。但有村民反映(听说),2017年8月上旬,开江县甘棠镇白洋社区在环保工作宣传时,有工作人员说不要上访,上访是非法的。由于政策把握不严,表述错误,导致村民误解,甚至产生了抵触情绪。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对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开江县甘棠镇白洋社区达开水泥厂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镇政府将庄稼蔬菜冲洗后迎接检查”问题的处理 由于该厂上部有开江县甘棠镇三个行政村,其行人车辆均要经过该厂厂区公路,且下临开江县甘棠镇白洋社区,公路扬尘对沿线村(居)民影响较大,厂里一直执行了定期冲洗的规定。今年7月中旬,又按照镇政府、镇交管办、镇安办和白洋社区的要求,对装运水泥的车辆加蓬覆盖,缓速禁鸣通过社区,以减少扬尘影响。已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加强对这两项制度的监督执行。(责任人:唐启文,开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开江县甘棠镇)。 (二)对投诉人举报的“未对达开水泥厂进行任何处理”问题的处理 按照20170821086件办理组的督办要求,开江县经信局制定了《关于加强环保问题整改的通知》(开江经信〔2017〕112号),该厂正在按照整改内容、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有力推进。同时,加强与市县环保局和具备资质中介机构的衔接和联系,制作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书,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整改,2017年11月 30日前整改完毕。(责任人:唐启文,开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开江县经信局)。 (三)对投诉人举报的“县政府和镇政府分别对村民进行追查、谈话,威胁再举报就要被拘留”问题的处理 目前,已督促落实开江县甘棠镇以全市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纪党规和政策法规学习,树牢宗旨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作风不细,方式方法简单等问题。(责任人:王忠武 ,开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开江县监察局)。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9日下午,案件办理组对该厂周边12户村民进行回访,村民对整改情况满意,并希望长久保持。 | 无 |
2 | 20170826017 | 达州市大竹县黄家乡“天宏酒店”洗衣部,污水直排。 | 达州 | 水 | 8月27日接件后,大竹县成立以县委副书记胡强任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大竹县黄家乡‘天宏酒店’洗衣部”,实际名称为天宏洗涤厂,成立于2014年8月25日,位于黄家乡建泉村1组,占地约3亩。营业执照经营者:黄太勇,实际经营者:林建华。营业执照注册号:92511724MA626YBL7W,经营范围:酒店布草洗涤。2017年7月18日,大竹县环保局对该厂立案查处,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厂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天宏洗涤厂于2017年7月26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备案号:201751172400000098)。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联合调查,天宏洗涤厂存在超标排污问题。该厂污水排放实行三级沉淀过滤,每级沉淀池间用厚约10cm、长宽约80cm的泡沫过滤,最后排入沟渠(不属于黄家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大竹县环境监测站当场对污水进行取样,监测报告显示,该厂污水超环保标准排放(磷酸盐超标12.4倍、氨氮超标0.08倍、化学需氧量超标0.38倍、悬浮物超标0.83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0.26倍)。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整改措施。一是8月28日,大竹县经信局依据《达州市环境保护局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环境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的通知〉》(达市环发〔2017〕114号)文件,已按程序对该厂实施停电(车间用电)处理;二是停产整治,责令天宏洗涤厂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工作,并经县环保局验收合格,方可营业(责任人:任黎,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商务局、大竹县环保局、大竹县黄家乡人民政府)。 (二)依法处罚。8月28日,因天宏洗涤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大竹县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8月29日,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拟对天宏洗涤厂处以壹仟壹佰壹拾元罚款和停产整治的行政处罚。 二、回访情况 8月29日,大竹县商务局、黄家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向周边村民进行了回访,村民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 大竹县监察局对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2人予以谈话提醒。 |
3 | 20170826019 | 有群众曾向督察组反映“达州市达川区停子镇官田村8组一家大型养猪场(上千头)粪便乱排污染周边河流”的问题。现当地政府已安排转移养猪场粪便,但未治理被污染的河流且要求村民不许再向督察组反映情况。希望彻底整改该问题。 | 达州 | 其他 | 8月27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副市长王全兴挂牌督办。责成市水务局会同市农业局及达川区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涉及的“达川区亭子镇官田村8组一家大型养猪场(上千头)”已经“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信20170822076号’调查组”核实。该场原名达州顺鑫鹏程小店种猪场,2007年6月更名为达州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茂。该场位于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官田村7组、8组之间,建于2005年5月(川环建函﹝2005﹞239号),占地175亩,圈舍面积3.3万平方米(66栋),附属设施面积1.7万平方米,设计存栏量20000头,按环评要求修建了干粪堆池、污水处理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取得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存栏生猪11844头(母猪1942头,种猪5664头,育肥猪4238头),日产污水150吨,处于达川区新规划的禁养区内。“信20170822076”号调查组已对群众举报该场有关环保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要求该场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干粪清运,12月31日前完成关闭(拆迁)工作。 投诉人举报涉及的“未治理被污染的河流”系明月江支流鲤鱼河官田段上自官田村七组(达州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养殖场排污口上游100米),下止于亭子镇高桥下游200米处,全长1050米。该河段内无饮用水取水口,也未处于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投诉人举报“当地政府已安排转移养猪场粪便,但未治理被污染的河流”问题。 2017年8月27日,调查组责成达川区环保局分别对该场围墙外排污口、厂内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进口原水、该场排污口上游100米、下游100米、下游500米等7个点位进行了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达州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所分析项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标准;鲤鱼河水质现状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18596-2002)表1中劣Ⅴ类标准”。对照该场排污口上游100米、下游100米两组数据,氨氮(上游100米0.32mg/L、下游100米2.85mg/L)、高锰酸盐指数(上游100米6.51mg/L、下游100米9.25mg/L)排污口下游均明显增大,表明达州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对鲤鱼河水体造成了污染。同时,该河段还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沿河两岸有生活垃圾,河中有漂浮物;二是沿河两岸有废弃水井6口(主要用作洗车等)、鸡圈3个(附近居民散养);三是河段有3处淤泥堵塞,造成河流不畅;四是亭子场镇的生活污水排入鲤鱼河。 (二)投诉人举报“要求村民不许再向督察组反映情况”问题。通过查阅“信20170822076号”调查组群众回访视频,该组工作人员陶思斌(达川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8月26日在群众回访过程中讲到“你们(被访群众)所有的诉求无外乎就那几个问题,希望通过我们这次回访,让我们更多时间进入实质性工作,不要再…,不是你们举报了我们不受理,不是那个意思,让我们更多精力投入到解决小店(养殖场)这些措施的落实上。”让群众在理解上产生了歧义。对此,达川区纪委已责成达川区畜牧局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加快关停达州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养殖场。督促责任单位按照“信20170822076”号调查组要求,加快关停达州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养殖场,确保在2017年12月31日完成关闭(拆迁)工作。(责任人:宁小礼 达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环境保护局、达川区畜牧食品局、亭子镇人民政府) (二)及时完成鲤鱼河亭子官田段河道清淤及周边环境治理。2017年8月30日前,撤除沿河两岸废弃的6处取水建(构)筑物、3个鸡圈等障碍物,完成沿河两岸生活垃圾及河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9月15日前,完成该河段清淤疏浚,保障河道畅通。(责任人:庞启来 达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亭子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建设亭子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按照《达川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规划和河长制的安排,立即启动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人:肖启文 达川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牵头单位:达川区住建局、亭子镇人民政府) (四)建立河道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增强全民管护保洁自觉性。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宣传,加强河道管理、保洁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参与河道环境管理、珍惜爱护河道环境的认识,增强河道管护、保洁的自觉性。二是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按照“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要求,亭子镇与沿河村委(社区)签订河道管理责任书,安排专职保洁员,对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工作。三是建立完善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亭子镇镇级河长每月河道巡查不低于3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查不低于4次,保洁员对河道保洁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责任人:庞启来 达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亭子镇人民政府) 二、回访情况 8月29日下午,达州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廖红会同市农业局、达川区相关人员对该件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一是鲤鱼河亭子官田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已开展,并完成清淤疏浚100余米;二是该河段沿岸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6处废弃的取水建(构)筑物、3个鸡圈已拆除;三是亭子镇制定了《鲤鱼河亭子镇段管护方案》,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8月29日下午,调查人员对周边村民进行了回访,群众对该举报件问题整改措施及进度表示满意。 | 无 |
4 | 20170826094 | 达州市通川区材园巷“考状元烧烤”经营至深夜,油烟管道直对达州市高级中学,油烟、噪音扰民严重。 | 达州 | 油烟、噪声 | 8月27日接件后,市城管执法局成立以副局长王鸿钊任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通川区材园巷考状元烧烤”实际名称为“达州市通川区达城烤状元烧烤店”,其门市位于柴市花园23号,经营者冉茂华;主营烧烤,营业面积50平方米,办有《营业执照》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举报人称的“材园巷”实为“柴园巷”,烤状元烧烤店的厨房位于柴园巷26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通川区材园巷“考状元烧烤”经营至深夜,油烟管道直对达州市高级中学,油烟扰民严重。”问题 8月27日,达州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执法人员前往通川区柴市花园烤状元烧烤店现场调查,烤状元烧烤店已于8月20日在厨房烧烤架上方安装了抽油烟机和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的管道沿达州市高级中学足球场看台后侧墙体安装,油烟净化后通过油烟净化管道排放至看台顶棚上空。 (二)投诉人举报的“达州市通川区材园巷“考状元烧烤”经营至深夜,油烟管道直对达州市高级中学,噪音扰民严重。”问题 8月29日,达州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执法人员会同通川区环保局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在夜间22时07分对“烤状元烧烤店”使用的抽油烟机等设施设备进行监测,监测其夜间的噪声排放值为56dB,超标6分贝。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督促立即整改 8月31日,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向烤状元烧烤店经营者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达市城管责改字〔2017〕0005787),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放噪声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达城烤状元烧烤店经营者承诺在十日之内对店内抽油烟机噪声超标行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将现有的抽油烟机移至店内距店门口5米处,二是购买一个新的静音式抽油烟机,避免噪声扰民,三是在整改完成之前,不会再出现噪声超标现象。(责任人:王景弘,市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 (二)加强日常监管 从8月31日开始,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每日安排2名执法人员加强巡查监管,督促烤状元烧烤店进行整改,不得违法排放噪声。 (三)实施行政处罚 8月30日,市城管执法局对烤状元烧烤店从事食品烧烤经营中,使用抽油烟机等设备所产生的噪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于8月31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其经营活动中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噪声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00元人民币。 二、回访情况 8月30日,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对柴市花园“烤状元烧烤店”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告知该举报问题处理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居民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 无 |
5 | 21070826100 |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达州机场建设工地(梯岩村4社旁)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 达 州 | 扬 尘 、 噪 声 | 8月27日接件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淳永奉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达州机场是全国“十二五”期间新增的四个迁建机场之一,也是达州市重点推进的30个重大项目之一,新址位于达川区百节镇、石板镇、金垭镇交界处,距主城区直线距离19公里,公路距离27公里。达州机场迁建项目于2013年8月完成选址,2014年5月预可研通过评审,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15年7月批复同意项目立项,2015年11月用地预审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2016年2月环评报告获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9月批复同意项目可研,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4月批复同意项目总体规划,项目初步设计已获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和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项目法人为达州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群众举报内容系达州机场迁建项目地基土石方试验段工程施工(含进出便道)扬尘及噪音污染。该工程于2016年10月31日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为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迁建四川达州民用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6〕23号)(见附件5)要求,将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写入了招标文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做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并多次发文书面要求项目参建各单位严格执行和进一步落实项目环保工作方案。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扬尘问题。一是施工便道扬尘。从国道210到百节镇叶家湾约700米村道,原来已硬化,后因达州机场迁建施工,对该村道进行了加宽,加宽部分为泥碎路面,作为施工车辆进出临时通道,在车辆通行时确实存在扬尘现象。二是工地扬尘。施工现场遇风扬尘蔓延,建设工地开挖、填方部分大量裸露在外,未进行覆盖。 (二)噪音问题。一是2017年8月27日上午,达州市达川区环境监测站对达州机场建设工地附近两个点位进行了四次噪声监测,结果均低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分贝,监测结果表明达州机场建设工地建筑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附件5)。二是经走访了13户住户,均反映工地施工噪声较大,特别是在夜间(晚9时-11时)有施工作业现象,振动噪声大,影响睡眠。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从8月27日起深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相关政策和采取的防尘降噪措施对群众宣传到位,取得群众理解。 (二)从8月27日起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防止夜间噪声扰民。 (三)从8月27日起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施工单位防尘降噪各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四)从8月27日起加大对G210沿线超限超载、未覆盖的货运车辆查处力度。 (五)在8月28日前制作防尘降噪公示牌,张贴在施工现场和周边村社醒目位置,向群众公示施工时间、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六)在8月29日前对现阶段不涉及再施工的所有开挖或填方工程裸露地表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处理。 (七)现有的2台洒水车要加大施工进出道路的洒水降尘频率,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督促市养护中心加快洒水车的采购,采购到位后用于支持机场建设。 (八)在9月5前施工现场边界群众聚居地一侧,按要求设置约40米长、2米高的防尘网,对施工引起的扬尘进行阻挡;在施工现场强夯作业区设置雾化装置,降低强夯作业时的扬尘污染(责任人:王剑,达川区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州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九)在9月30日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项目部附近)修建一个车辆冲洗池,杜绝进出车辆带泥上路(责任人:王剑,达川区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州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十)12月30日前对国道210到该村约700米施工便道路段进行硬化处理,彻底治理扬尘污染源头(责任人:王剑,达川区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州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达州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达州机场迁建施工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达州机场迁建项目经理部防尘降噪工作开展不力进行约谈。 (十二)中铁北京工程局有限公司达州机场迁 建项目经理部违反与达州机场建设责任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第三条第1款,处违约金2万元。 (十三)责令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达州机场迁建项目经理部按整改内容限期完成整改。 二、回访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达川区交通运输局和百节镇政府分别采取入户访谈、随机抽查、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了回访。共实地走访施工工地附近住户7人,均同意此整改措施,并表示满意。 | 无 |
6 | 信20170826061 | 达州市大竹县众邦养殖场早被定为关闭对象,却无人管 | 达州 | 其他 | 8月27日接件后,大竹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刘杰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达州市大竹县众邦养殖场”为大竹县众邦农业专业合作社于2014年12月动工建设的养猪场,该场位于大竹县清水镇十字村2组,于2016年9月投入使用。该场占地面积15亩,圈舍面积3700余平方米,现无生猪存栏。 该场于2016年6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竹环建〔2016〕44号)。在建设中设计和修建了沼气池、沉淀池等治污设施,并购置了干湿分离机一台,粪便做到还田还土。 该场为规模以上养殖场,位于适养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8月27日,县畜牧食品局、环保局、清水镇政府开展联合调查。该场不在禁养区内,未纳入关闭对象,但调查发现存在散发臭味影响周边住户生活的问题。 (一)众邦养殖场未被纳入关闭对象。根据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该场不在禁养区内,不属于关闭对象。 (二)粪污综合利用情况。该场建有沼气池、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干粪经堆积发酵后装袋、沼液用租用的吸粪车外运到种植基地作为肥料还田还土。现场未发现对外排污口,没有发现粪污直排现象。 (三)众邦养殖场散发的臭味,对周边住户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现场调查和走访周边住户均证实该场投入使用后,周围住户曾反映有粪臭味影响生活。为此,该场先后采取喷洒除臭剂、在排风口安装活性炭网处理臭味等整改措施,但效果不理想。因此,业主于2017年7月开始逐渐减少饲养量,至8月20日,该场生猪已全部出栏。工作组人员入户走访调查农户20户,被调查住户全部建议尽快拆除该场。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业主鉴于先前采取的除味措施均不理想,自愿向清水镇人民政府提出拆除申请,并承诺2017年9月30日前拆除除生活区建筑物及围墙外的所有设施(责任人:刘杰,大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二、回访情况 8月28日,大竹县畜牧食品局、清水镇人民政府回访了周边住户20户,住户对处理措施及业主自愿拆除的行为均表示满意。 | 无 |
7 | 信20170826062 | 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配气站放空管离地面太近,其放空的气体也是完全未经处理的天然气原气 | 达州 | 大气 | 8月27日接件后,大竹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丁小伟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该举报反映的石河镇配气站位于该镇五四村四组,系原料气集输和净化气供用户的集输站,为大竹采输气作业区下属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于1986年,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天然气原气200万立方。主要功能是,对输送到石河天然气净化厂的天然气原气进行计量,待石河天然气净化厂净化处理后,再将回输的净化天然气供应给达州、大竹的用户。该配气站放空区位于该镇五四村四组一山丘上,距离该站202米,面积22平方米。放空区正中有直立的放空管(放空火炬)一根,经实地测量,放空管高度约为23米。放空区周边60米范围内无住户,120米范围内有住户24户、104人。 二、现场调查情况 工作组通过现场调查并委托专家现场指导,对案件开展了调查处理。 (一)放空管设置符合规范。 经调查,该放空管由四川石油管理局勘探设计院根据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设计(设计证号:2200031),设计高度为22米;由四川石油管理局油气田建设工程总公司第三公司施工建设,2000年竣工投入使用。2017年8月28日,经专家在现场使用手持式激光测距仪进行测量,该放空管高度约为23米,超设计高度1米,满足规范要求。 (二)放空作业存在的问题。 该站自2015年以来共进行三次放空作业(其中2015年放空气体为天然气原气,2017年1月放空气体为天然气原气,2017年5月放空气体为净化后的天然气),采取引燃放空气体的方法处理。2017年8月28日,在专家指导下,石河镇配气站进行了放空试验,专家出具了《关于对中石油大竹县石河配气站放空区有关事项核查的报告》,指出:(1)放空气体中硫化氢含量为0.8%摩尔分数(12.387g/ m3),火炬燃烧后有二氧化硫。(2)有放空点火记录,无放空前通知周围农户记录。(3)检修及事故放空排放的天然气,均通过阀室或者依托管线首末站场放空系统放空点火排放,点火后放空废气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碳、水(含硫天然气井放空作业还有少量二氧化硫),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立即整改 8月28日,大竹采输气作业区按照专家意见编制了整治方案,并于8月29日开展了放空操作人员培训。要求操作人员在点火放空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控制放空速度,确保燃烧产物中的二氧化硫能及时扩散,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8月31日,大竹采输气作业区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深入石河镇五四村二组、三组、四组,与部分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缓和企地关系,并表示已制定放空告知方案,每次放空作业前,都要按规定通知周边群众。 (二)加强宣传 加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力度,加强天然气生产、输配等各环节的工艺及天然气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的宣传,消除群众误解。(责任人:刘杰,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石河镇人民政府。整改期限:长期。)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30日,工作组前往大竹县石河镇五四村二组、三组、四组,回访放空区周边5户村民,群众均对调查处理、企业整改等情况表示满意。 | 无 |
8 | 信20170826063 | 达州市万源市八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山顶客栈生活垃圾、污水随意排放,臭气熏天 | 达州 | 水、垃圾 | 8月27日接件后,万源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余学海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的“达州市万源市八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山顶客栈”实为“宜家人客栈”。该客栈建设于2015年,占地面积301.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多平方米,客房有28间,于2016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该客栈现承包人为周盛梅,承包经营期限为20年。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8月11日,收悉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编号:第20170811041,反映风景区里‘一家人客栈’直排生活废水”)后,2017年8月13日,万源市旅游局牵头会同万源市住建局、万源市环保局、万源市林园局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反映的“一家人客栈”实为“宜家人客栈”,该客栈生活废水全部收集到下方的3级沉淀处理池,处理后的废水通过管道导入下方10米处的简易沉淀池,再次沉淀后排入周边山林消纳。万源市旅游局依法作出从2017年8月14日00:00时起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2017年8月14日凌晨,万源市环保局依法对宜家人客栈实施行政查封。 2017年8月27日,收悉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第20批,编号:信20170826063,举报:“达州市万源市八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山顶客栈生活垃圾、污水随意排放,臭气熏天”)后,2017年8月27日万源市环保局牵头,会同万源市国土局、万源市旅游局、万源市八龙中心、万源市八台镇等单位到现场核查,该客栈各处封条完好,无污水排放和垃圾堆存。2017年8月28日上午,万源市政府副市长余学海率队实地核查,该客栈各处封条完好,未营业。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继续停止营业 在万源市旅游局依法作出景区停业的决定、万源市环保局依法对“宜家人客栈”实施行政查封后,该客栈一直未营业。 (二)加强环境整治 责成业主对客栈周边进行植被覆绿,加强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目前,业主对之前产生的生活垃圾已清运完毕,通过种植草皮、扁竹根、树苗覆绿100㎡。 (责任人:余学海,万源市副市长;责任单位:万源市旅游局、万源市八台山-龙潭河景区管理中心)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7日下午,案件督办组回访现场情况为:位于万源市八台山旅游景区山顶的宜家人客栈已停止营业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改,无生活垃圾、污水随意排放等情形。同时,向群众通报了问题处理情况,并走访了5名群众,群众对市委、市政府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 无 |
9 | 信20170826068 |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场镇达州顺鑫鹏程种猪场将猪粪、污水直排河里。 | 达州 | 水 | 8月27日接件后,达川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副区长庞启来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举报“达州顺鑫鹏程种猪场”现更名为达州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位于亭子镇官田村七组与八组交界处,属禁养区和非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优质生猪快繁和农户规模化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川环建函〔2005〕239号)、竣工验收批复(川环验〔2012〕015号)、《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截至8月26日,存栏生猪11844头(母猪1942头,种猪5664头,育肥猪4238头)。 二、现场调查情况 现场发现:目测该公司污水处理曝气池污泥沉降比约30%,出水水质仍偏黄;污泥压滤机已修复;正在对干粪堆积场进行清运,堆场外及公司办公区仍有臭气。 2017年8月28日,达川区环保局分别对该场围墙外排污口、厂内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进口原水、该场排污口上游100米、下游100米、下游500米等7个点位进行了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达州官田种猪选育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所分析项目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标准,但对河水水质仍有影响。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正在进行的整改措施 1.启动关闭(搬迁)。目前已完成生猪存栏数据锁定,其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责任人:宁小礼,达川区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环保局) 2.生猪处置。2017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场内生猪的转移处理,确保该场内不再有生猪。目前已转运生猪3614头。(责任人:庞启来,达川区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畜牧食品局) 3.干粪清运。《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信20170822075号办理情况的报告》(达川府﹝2017﹞71号)文件原定整改时限为8月30日,因特殊车辆保障和运输要求、避免引发新的环境污染等原因,将整改时限调整至9月15日。目前已清运干粪380立方米,下剩部分仍在清运中。(责任人:庞启来,达川区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畜牧食品局) (二)已完成的整改措施 按照整改要求,已于8月21日前彻底清理雨水沟猪粪,保持雨水沟无养殖废弃物。增加了处理曝气池活性污泥量,曝气机保持正常运行,使污泥沉降比达到25-50%之间,微生物处于良好活跃状态,污泥絮凝沉淀性好,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修复了污泥压滤机。 (三)建立监管巡查机制 不定期开展巡查,督促该公司加大工作进度和整改力度,继续做好该公司在关闭(搬迁)前监管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责任人:庞启来,达川区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畜牧食品局、达川区环保局)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9日,工作组再次走访周围群众12户,通报案件调查处理及整改工作进度,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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