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18 批 2017 年 8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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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24002 | 达州市青少年宫蒙氏幼儿园后面的蔬菜公司老家属楼下面住户收购废品,长期占用生活区,将废品堆在通道上,恶臭漫天、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 达州 | 垃圾 |
8月25日接件后,通川区成立以副区长罗琳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住户为市蔬菜公司老家属院底楼租住户2人,丈夫谭某、妻子罗某,均为残疾人,谭某无业,罗某系保洁员,家庭生活较为困难。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达州市青少年宫蒙氏幼儿园后面的蔬菜公司老家属楼下面住户收购废品”的问题。谭某夫妻二人是捡拾废品贩卖,无收购经营行为。 (二)关于“长期占用生活区,将废品堆在通道上,恶臭漫天、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的问题。谭某夫妻二人将捡拾的废品带回家中进行整理,对其中能贩卖的废品进行贩卖,不能贩卖的则堆放在市蔬菜公司老家属院底楼通道两边,占用公共区域,造成环境卫生问题。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清理整治。8月23日,市商务局、通川区西城牌楼社区、市蔬菜公司对该区域进行了清理整治,将堆放的废品全部清运,并补偿谭某夫妻二人300元。 (二)宣传教育。8月25日,调查组现场就谭某夫妻二人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废品、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日常监管。责成西城街道办事处及牌楼社区、市蔬菜公司负责日常监管,防止环境卫生问题反弹。(责任人:通川区政府副区长罗琳,责任单位:西城街道办事处)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7日上午,区商务局、西城街道办事处及牌楼社区对蔬菜公司老家属院附近区域进行了回头看,该区域环境卫生情况保持良好,无乱堆乱码和脏乱差情况。对周边群众进行了回访,群众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
无 |
2 | 信20170824004 | 达州市宣汉县柏树镇10年前疯狂发展沙场,后政府强制关掉沙场,但沿河流域留下大大小小几十处废弃的沙场断墙废池,及废弃的大型船只,至今无人问津。 |
达 州 市 |
其他 |
8月25日接件后,宣汉县成立以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马春霞和县政府副县长吴中凡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明月江支流新宁河水系柏树段全长10公里,流经柏树镇7个村、18个组。该河段建有2个砂场,分别是王洪明砂场、罗建达砂场。王洪明砂场于2010年4月22日通过政府公开拍卖,取得了全长约5公里河道的砂石开采权(由廖仁福、李荣果、王良洪、孙东4人共同开采经营),2015年4月22日因采砂权到期停止开采;砂场共有吸沙船5艘、洗沙池3口。罗建达砂场于2012年5月通过政府公开拍卖,取得了全长约5公里河道的砂石开采权,2017年5月23日因采砂权到期停止开采;砂场共有吸沙船6艘、洗沙池9口。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7年8月25日上午,牵头县领导马春霞、吴中凡组织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处、柏树镇人民政府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发现以下问题: (一)弃用吸沙船未拖离河道。王洪明砂场关闭后,5艘吸沙船用于柏树镇水磨村1、2、3组农田灌溉抽水,暂未拖离;罗建达砂场关闭时正值主汛期,不便于采取切割措施,6艘吸沙船一直处于待拆状态。 (二)洗沙池未彻底拆除。王洪明砂场3口洗沙池位于柏树镇水磨村2组和3组交界处,属新宁河回水湾地段;罗建达砂场9口洗沙池位于柏树镇左右村和三河坝村。2个砂场拆除洗沙池时,应当地群众要求,对靠河边的洗沙池砌墙予以保留,用于阻挡洪水和预防水土流失,因此部分砌墙未拆除,业主未对洗沙池实施回填。 |
是 |
一、拖离弃用船只 2017年8月25—26日,县交通运输局、县海事处、柏树镇人民政府督促2个砂场业主拖离了10艘弃用洗沙船,剩余1艘待主汛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督促业主自行切割处理。(责任人:吴中凡 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县交运运输局、县海事处、柏树镇人民政府) 二、拆除断墙废池 2017年8月25—26日,县水务局、柏树镇人民政府督促业主对水磨村、左右村、三河坝村12口废弃洗沙池的断墙进行了拆除(保留靠河边砌墙用于防洪和保持水土),对废弃洗沙池进行了回填恢复。 三、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6日下午,调查组分别对水磨村、左右村、三河坝村共60名群众代表进行了回访,就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监管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过程和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处理结果得到了与会群众认可,并表示满意。 |
无 |
3 | 信20170824172 | 达州市通川区王家山景区山上农家乐增多,农家生活用水直排,一些养殖户的污水直接,导致山上仅有两个堰塘水源水质污染的问题 | 达州 | 水 |
8月25日接件后,通川区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陶宇翔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王家山景区位于通川区北外镇肖公庙社区7组,该景区由通川区人民政府建设打造,2011年11月份成立了通川区王家山景区管理所,由通川区北外镇人民政府代管。王家山景区属开放式休闲、娱乐公共景区,不属于旅游风景区。目前,景区内有居民45户272人,收入主要来源为农业种植和经营农家乐;现有农家乐11户、养殖户7户(存栏生猪28头)、堰塘2口(一口名为“会真湖” ,系肖公庙社区七组集体所有,用途为农业灌溉,一口名为“凤仙池”,系肖公庙社区七组集体所有,2015年12月1日由王维松承包,用途为养鱼和农业灌溉)。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王家山景区山上农家乐增多,农家生活用水直排的问题。从2006年至今,景区最多时有农家乐17家,但近年来由于经营状况不佳,逐年减少到目前的11家。其中:晒月楼等10家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化粪池,翠湖苑农家乐(业主姓名:王立淋)生活污水直排入“会真湖”。在45户居民中,刘仕富、王祥华等43户居民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化粪池,王祥明家生活污水直排地表,王占海家生活污水因下水沟破损渗漏于地表。公共暗沟位于王吉润房屋左侧处破损,暴雨时污水会溢入“会真湖”。 (二)关于一些养殖户的污水直排,导致山上仅有两个堰塘水源水质污染的问题。王家山景区属禁养区,北外镇于2017年7月对景区7户养殖户的生猪进行了清理,但8月25日仍有生猪28头。其中:王吉明等6户粪水全部接入化粪池,但王祥云家化粪池遇暴雨会溢入“会真湖”和“凤仙池”。8月25日,区环保局、区环境监测站对景区内2口堰塘进行了取水抽样检测,根据监测报告(通川环监字〔2017〕第029号)显示,“会真湖”、“凤仙池”高锰酸盐超Ⅲ类地表水标准0.93倍,总磷超Ⅲ类地表水标准3.4-5倍,2口堰塘水质均受到了污染。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依法处理。一是通川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26日,对“翠湖苑农家乐”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通区环发〔2017〕137号),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并于8月27日前拆除现有排污管,将污水存入原猪舍囤水池,沉淀后再接入污水管网,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经营。二是责成北外镇和区农业局,于8月27日前完成剩余7户养殖户28头生猪的转场和出售。 (二)维修整改。一是责成北外镇督促王家山风景区管理所于8月27日前对公共暗沟破损处进行维修整改,督促居民王祥明于8月29日前安装生活污水管道并接入化粪池,督促居民王占海于8月29日前对水沟破裂渗漏处进行维修整改,督促王祥云于8月29日前安装排污管道接入化粪池。二是责成北外镇于8月29日前终止王维松的“凤仙池”承包合同,不得从事渔业养殖。 二、回访情况 8月29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陶宇翔组织北外镇政府、区农业局、区环保局、区旅游局、区住建局等单位对整改处理情况进行了回访。回访结果表明:农家乐翠湖苑(业主姓名:王立淋)已停业,排污管已接入污水管网;居民王祥明、王占海、养殖户王祥云污水排放管道已接入化粪池;公共暗沟居民王吉润房屋左侧破损处已整改维修完毕;景区内养殖户圈舍内的生猪已全部清空,“凤仙池”承包合同已终止。在北外镇王家山景区内现场走访群众,群众对整改措施和效果都表示满意。 |
通川区纪委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拟对2名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
4 | 信20170824173 | 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双丰村双龙铁路双线大桥旁货场,无证无牌、无环保设施,堆放主要货物为黄沙和钢炉废渣,严重污染环境 | 达州 | 其他 |
8月25日接件后,通川区成立以区委副书记翟朝晖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双龙镇双丰村双龙铁路双线大桥旁货场,位于西安铁路局安康车务段双龙站(以下简称双龙货站)货场内,邻靠双龙镇双丰村11组,周边100米范围内有常住居民20户46人。2017年4月1日,双龙镇双丰村1组组长冯玉与西安铁路局(安康车务段)签订了《露天场地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冯玉承租双龙车站货3大门处露天场地1100平方米,用于堆放散装货物。租赁期自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同时,双方明确由西安铁路局安康车务段双龙火车站负责堆码点的监督管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无证无牌”的问题。经查,承租人冯玉与西安铁路局(安康车务段)合同约定“承租方要严格按铁路有关规定堆放货物”,但检查中发现冯玉擅自于2017年6月至7月底在租赁场地内安装破碎机、传输带,并拟准备将黄沙与钢炉废渣混合加工后销售(尚无销售事实),超出了货场使用功能,无法提供任何证照。 (二)关于“无环保设施,堆放主要货物为黄沙和钢炉废渣,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查,该场地只能用于临时堆放货物,未建有相关生产需要的环保设施;该场地内黄沙石、钢炉废渣未完全覆盖,有扬尘污染;设备调试期间有噪声,对周边群众造成了影响。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拆除设备。8月25日,双龙货站对承租人冯玉进行了约谈,向其下达了《关于拆除双龙铁路双线大桥货场内粉碎沙石设备的通知》。8月27日,传输带已拆除,破碎机已现场封存,并限期一个月内完成拆除。(责任人:陈茂,通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通川区双龙镇) (二)规范堆码。8月25日,双龙镇对双龙货站发出了《关于加快对货场环保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的函》(双府函〔2017〕53号),当日其堆放的黄沙石及钢炉废渣已进行了规整,并用防尘网全覆盖。 (三)依法查处。2017年8月27日,区环保局对冯玉未对堆码的黄沙和炉渣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措施的违法行为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告知书》(川环法通川罚告字〔2017〕39号)和《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川环法通川罚告字〔2017〕32号),拟处罚款2万元,并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通区环法改字〔2017〕39号)。 二、回访情况: 8月27日上午,区委副书记翟朝晖组织区环保局、双龙镇等单位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现场传输带已拆除,破碎机已封存,堆放的黄沙石、钢炉废渣已进行了全覆盖;对周边8户群众进行入户回访,群众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 |
无 |
5 | 信20170824194 | 达州市宣汉县城区老城区五金厂厂区(县属改制企业,停产多年)道路坑洼不平,晴天尘土飞扬。无完整下水道,遇下雨粪水、污水、雨水、泥沙冲至大街上,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 | 达州市 | 水、扬尘 |
8月25日接件后,宣汉县成立以副县长王德春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投诉的“达州市宣汉县城区老城区五金厂”实为宣汉县五金机械厂,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247号,系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册职工106人(含退休职工66人)。该厂成立于1964年,主要从事机械加工,生产消声器、矿车。该厂占地面积6570.9平方米,建筑面积3726.8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土地类别为工业用地。该厂于2013年全面停产至今。 二、现场调查情况 8月25日上午,副县长王德春带领县经信局、县住建局、东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现场调查核实,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五金厂厂区路段因载重车辆碾压、道路年久失修等原因,导致水泥道路损坏,路面沆洼不平;二是五金厂职工集资楼地基与厂区道路交接处有一处管道破损,污水溢流到路面;三是职工集资楼一单元外梯坎石缝隙处发现有山水渗流到路面,渗水周围有淤泥。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是对五金机械厂厂区120米、530平方米沆洼不平道路进行硬化。二是使用9根300mm波纹管对厂区破损管道进行整体更换。三是将因山水渗透堆积的淤泥彻底清除,并修建水沟将渗透山水引流至下水道。截至2017年8月27日,以上整改措施已全面完成。 二、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7日,调查组现场回访,并组织17名居民和职工代表在宣汉县济民医院6楼会议室召开了信访件办理情况通报座谈会,会上就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过程和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听取了群众意见,处理结果得到了群众认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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