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 (第31批 2017年9月13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20170906003 | 达州市通川区东城会仙桥社区水巷子78号,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废品堆积,且会仙桥街的“会仙桥旅馆”背后(76至79栋),居民生活垃圾、动物粪便等无人处理,环境脏乱,希望解决。 | 达州 | 垃圾 | 9月7日接件后,通川区成立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罗茜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达州市通川区东城会仙桥社区水巷子78号,有一家废品收购站”,系龙世章转租会仙桥社区水巷子3、5、8、14号门市成立的废品收购站,面积共87平方米,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在辖区派出所进行特种行业备案。 (二)群众反映的会仙桥街的会仙桥旅馆背后76至79栋,位于通川区东城街道办事处会仙桥社区会仙桥街77号,系商住一体的楼院小区,个体经营3户,住户88户。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群众反映的“达州市通川区东城会仙桥社区水巷子78号,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废品堆积”的问题。经查,该废品收购门市现经营者于2017年6月1日从原经营者徐显亮手中转租会仙桥社区水巷子3、5、8、14号门市,从事废品收购。该经营业主将回收废品乱堆在门市外,占用了人行通道。 (二)关于“会仙桥旅馆背后(76至79栋),居民生活垃圾、动物粪便等无人处理,环境脏乱”的问题。经查,该区域清扫保洁由市环卫处服务外包给志跃保洁公司负责,但保洁力量不足,导致保洁密度和频次不够;同时,该区域居民楼院垃圾储存桶老化破损,影响了环境卫生。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对“达州市通川区东城会仙桥社区水巷子78号,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废品堆积”问题。一是依法查处。对经营业主龙世章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从事废旧物品回收的行为,达州市通川区工商质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达通工质责改〔2017〕第55号)。二是立即整改。由东城街道办事处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于2017年9月8日前完成对门市外堆放物品的清理。三是限期搬迁。责成经营业主龙世章另行选址,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门市搬迁。(责任人:罗琳,通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朝阳工商所、东城街道办事处、会仙桥社区)。四是宣传引导。由东城街道办事处责成会仙桥社区张贴公告,要求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噪声扰民。 (二)对“会仙桥旅馆背后(76至79栋),居民生活垃圾、动物粪便等无人处理,环境脏乱”的问题。责成东城街道办事处督促市环卫处东城清扫管理所立即全面整改。一是彻底清洁。对该区域于2017年9月8日前进行清扫、清运,并对地面进行全面清洗;二是对该区域增配保洁人员至2人。三是于2017年9月8日对破损的楼道垃圾桶进行更换。四是由会仙桥社区加强对该居民楼院的日常监督和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并按照管理制度逗硬考核,做到长效保持。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 月9 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罗茜组织相关单位对举报问题进行了回访,东城会仙桥社区水巷子78号废品收购站已停止经营行为,门市外已无堆放物品,会仙桥社区已张贴公告;会仙桥旅馆背后(76至79栋)区域,已进行清扫、清运,地面已全面清洗,保洁人员已增配至2人,破损的楼道垃圾桶已进行更换,东城街道办事处会仙桥社区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环境卫生日常监管的工作方案》。东城办事处对该区域部分住户进行了回访,群众对整改措施和效果表示满意。 | 无 |
2 | 20170906025 | 达州市开江县中城后街“滨江华府小区”A栋2单元楼下餐馆炒火锅料造成空气污染。 | 达州 | 大气 | 9月6日接件后,开江县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楚峰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经查,“达州市开江县中城后街‘滨江华府小区’A栋2单元楼下餐馆”实为开江县老王记火锅店的炒料房,该火锅店店面位于开江县淙城后街滨江华府3-1号门市, 2012年12月开始建设,2013年正式营业至今。2017年7月,开江老王记火锅店老板租用滨江华府小区A栋2单元7号车库(北纬31°5′16″,东经107°51′52″,占地30㎡)用于炒制火锅底料和存储店内的火锅原材料。该“炒料房”位于新宁镇滨江华府小区内,该小区现有200余户住户居住,属于居民住宅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9月7日上午8:30,开江县环保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办、新宁镇等单位负责人到老王记火锅店炒料房现场核实,发现当时未炒料,室内建有土灶1台,存有4袋火锅底料原料,2台冰柜,室内无任何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9月7日上午,工作组通过走访附近居民调查核实:老王记火锅店在滨江华府小区开业有5余年时间了,今年7月份老板租用了淙城后街滨江华府A栋2单元7号车库当炒料房,炒料的时候产生浓重的油烟和刺激的辣椒味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开江县环保局对该火锅店的业主颜崇敏进行了询问调查,得知该火锅店分别于8月28日、9月6日在炒料房内进行底料加工,当时未采取任何油烟防治措施。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是责令该火锅店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炒料土灶,恢复原状;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另行选址建设炒料房。 二是2017年9月7日下午复查时该火锅店业主已自行拆除该火锅店炒料房的灶台,恢复原状。鉴于该火锅店业主及时完成整改,未进行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1.明确开江县新宁镇做好新安社区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2.开江县环保局及其它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境维权意识。(责任人:楚峰,开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开江县环保局) 二.回访情况 9月7日下午,开江县环保局对开江县老王记火锅店附近的10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当地群众均表示环保督察工作动真格,为老百姓办实事,此次整治效果好,群众表示满意。 | 无 |
3 | 信20170906080 | 达州市大竹县蒲包乡兴隆村的大竹县盛翔矿石厂,粉尘严重,粉尘水直接进入农田,机器轰鸣声很大。据了解,2010年采石资源已到限,可仍然在超规模开采。 | 达州 | 水、 大气、 噪声 | 9月6日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天满挂牌督办,责成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大竹县政府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大竹县盛翔矿石厂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2016年5月,原投资人陈琴俤将盛翔矿石厂转让给刘波涛。刘波涛相继完善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2016年下半年以来,因道路整修和平整场地,生产时断时续,2017年4月中旬因批准资源储量接近源枯竭停产至今。目前,正在申请办理扩大矿区范围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粉尘严重”的问题 针对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情况,该厂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一是配备了2个蓄水罐,安设了洒水防尘管线,加大了对作业点的洒水频次,在操作时实现了湿式作业。二是对破碎设备周围安设了围板,破碎时实现了密闭作业。三是已购买2台矿山防尘设备(粉尘收集储存器), 受当地村道升级改造影响,尚未运达厂里。四是硬化了仓储区,堆放的物料基本实现全覆盖。但矿区道路尚未硬化、防尘设备还未安装,粉尘污染情况仍然存在。 (二)关于“粉尘水直接进入农田”的问题 盛翔矿石厂矿区内有一条常年干涸的无名溪沟,雨季时降雨汇集形成径流。遇持续性降雨或强降雨后,雨水冲刷地表及矿区作业面,形成含有泥沙的粉尘水(浑水),流入该矿区无名溪沟内,经盛翔矿石厂修建的沉沙池过滤后排入下游。市县联合调查组实地查看,下游2.5公里后才有农田,但农田位置高于无名溪沟。不存在粉尘水直接进入农田的现象。 (三)关于“机器轰鸣声很大”的问题 四川同一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出具的《监测报告》(TY验收监测字〔2017〕第03013号)显示,盛翔矿石厂无企业厂界噪声排放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标准。当地群众、村(组)干部及金花村村民委员会证实,离盛翔矿石厂最近的金花村二组村民陈先容居住地都在600米外,机器轰鸣声和放炮声对村民影响不大。 (四)关于“据了解,2010年采石资源已到限,可仍然在超规模开采”的问题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2月16日修正),开采灰岩资源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生产超规模开采问题,但盛翔矿石厂因批准资源储量接近枯竭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已经依法立案调查。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责成盛翔矿石厂在9月30日前,按照大竹县水务局、县农林局要求,对无名溪沟内已经修建的沉沙池进行扩建和保障无名溪沟流水畅通,降低污水浓度,防止粉尘水直接进入农田。(责任人:刘杰,大竹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水务局、县农林局) (二)责成盛翔矿石厂在10月30日前,完成仓储区至矿区出口道路硬化,并按照“五治”工程要求,在矿区出口建好货车冲洗设施,减少扬尘。(责任人:刘杰,大竹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安监局、大竹县蒲包乡政府) (三)责成盛翔矿石厂在11月30日前,将已经购买的2台矿山防尘设备,运回、安装到位,降低粉尘污染。(责任人:任黎,大竹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环保局) (四)责成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对盛翔矿石厂越界开采行为依法立案调查,10月20日前办结。(责任人:淳伟波,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责任单位:大竹县国土资源局)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8日上午,工作组前往该厂回访。业主刘波涛对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全部接受,表示一定整改到位。接受回访的群众认为调查处理意见实事求是,对处理结果满意。 | 大竹县监察局对大竹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责任人已启动追责问责。 |
4 | 信20170906122 | 达州市渠县三汇镇西坪村7组段传华利用国有土地堆煤做生意,导致该地煤灰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达州 | 扬尘 | 9月7日接件后,渠县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和志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的“达州市渠县三汇镇西坪村7组段传华利用国有土地堆煤做生意”实属原渠县石膏矿的退休职工段传华利用给渠县交通局看管的闲置空地堆放煤矸石约15吨,占地3000平方米。 二、现场调查情况 9月7日下午4点,渠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和志组织县环保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周泽、县环治办副主任鲁晓斌、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任皎、渠县三汇镇镇党委书记王兴、镇长曾涛、渠县工商质监局三汇镇工商质监所钟永建等人员对举报地开展现场调查,一是该闲置空地内堆有约15吨煤矸石,为渠汇路建设后弃置的米石料,场内煤灰易形成扬尘污染;二是胡乱弃置堆放波形防护栏;三是路边排水沟被煤粉尘污染,遇到雨天被冲入下水道,极易形成水污染。经渠县工商质监局三汇镇工商质监所调查,未发现有经营行为,该户堆码煤矸石属临时堆放,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是立即停止违规堆码行为,将闲置空地所堆煤矸石全部清除; 二是移除胡乱堆放的波形防护栏; 三是建设与相邻住户之间的排水沟; 四是对场地内的煤灰进行清理; 五是对进场水沟进行清理; 六是对闲置空地建设围墙,设置进场大门,禁止堆放任何物品。(责任人:李渠,渠县政府副县长;责任单位:渠县交运局) 二、回访情况 9月10日,朱和志再次组织相关单位前往举报现场查看整改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已将闲置空地所堆煤矸石和弃置米石料全部清除;移除了场内波形防护栏;建设了与相邻住户间的排水沟;对场地内的煤灰进行清理;对进场水沟已进行了清理;对闲置空地正在建设围墙,设置进场大门。工作组回访了附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附近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无 |
5 | 信20170906197 | 达州市通川区河市镇机场候机楼左侧蓝天洗衣公司在居民区内,无洗涤医院用品的资质,大量医院用品在内与酒店宾馆物品混洗,且污水暗管偷排(未标明暗管),直入达州河,锅炉燃烧废旧塑胶,浓烟滚滚。 | 达州 | 水、大气 | 9月6日接件后,达川区成立以区政府副区长杜成英为组长的工作组,迅速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此件与“20170902071”、“信20170904123”案件投诉内容基本相同。投诉举报“达州市通川区河市镇机场候机楼左侧‘蓝天洗衣公司’”实为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的四川蓝天卫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洗涤服务,消毒服务。2015年12月该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登记表,12月31日取得了区环保局的批复(达川环审发〔2015〕41号)。2017年5月厂房建设完工后,6月该公司向达川区环保局提出环评验收申请,7月19日在区环保局现场验收中了解到该公司在洗涤医院被服,未出具环评验收批复。2017年3月该公司安装了承压蒸汽锅炉,安全性能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2017年6月25日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对该锅炉进行了登记(编号:锅12川S0017(17))。 二、现场调查情况 9月7日,工作组到现场调查,该公司生产洗涤车间与周围居民区相距100米左右,厂区内一冷却塔离周围居民区相距20米左右。该企业已经停产,无生产废水、废气和噪声产生,排污口未发现生产洗涤的残留物。 (一) 关于投诉举报“达州市通川区河市镇机场候机楼左侧蓝天洗衣公司在居民区内,无洗涤医院用品的资质,大量医院用品在内与酒店宾馆物品混洗”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从2017年5月份试运营以来,从事公用纺织品、布草(床单、被套、枕套、浴巾、面巾、窗帘)洗涤和消毒,并与达州华康医院、达川区中医院及有关宾馆签订了洗涤消毒服务协议。因洗涤医院用品不需要资质,只需要对生产后的污水进行严格监测。为规范洗涤流程,做到医院用品和酒店宾馆物品洗涤物理隔离,该公司将生产车间分为两个,一个是医疗布草专用洗涤车间,另一个是酒店、宾馆布草专用洗涤车间。两个车间采用物理隔离墙严格分开,具有独立的进出货和员工通道。公司使用医用织物专业的隔离式洗涤设备洗涤,污染物和洁净区严格进行物理隔离(用隔墙分离)。对医用织物洗涤后按照不同种类、使用功能和颜色进行清洗和消毒。同时,对下班后生产车间和运输车辆进行臭氧消毒。8月16日,达川区河市镇政府到该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洗涤物里有医疗被服,按照《达川区环保局关于优化除尘工艺升级改造废水治理设施的通知》(达川环发〔2017〕75号)的要求,通知其立即停止生产。 | 是 | 一、处理情况 (一)责令改正。该公司水污染物排放虽达到了公用纺织品和布草洗涤废水排放的环评要求,但为减轻生产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达川区环保局从严要求该公司生产废水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对洗涤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优化除尘工艺。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正式生产。(责任人:宁小礼,达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环保局、河市镇政府) (二)强化日常监管。达川区环保局、区卫计局、河市镇政府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人:宁小礼,达川区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达川区环保局、区卫计局、河市镇政府) (三)依法查处。鉴于达川区环保局已于9月6日对该公司“逾期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进行了处罚,本次不再另行处罚。 二、回访情况 9月7日,工作组到现场对周边5名群众进行了回访,通报了案件处理情况,受访群众对处理工作表示满意。 | 无 |
(二)关于投诉举报“污水暗管偷排(未标明暗管),直入洲河”的问题 经查,该公司于2017年4月已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洗涤废水→格栅→调节池→一体化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清水池→外排。工作组对该公司废水收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废水排放管网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异常情况。同时,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周边及厂区内的场镇雨污管网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通过私设暗管偷排行为,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围墙边的场镇雨污管网,最终排入洲河。2017年9月7日晚,河市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周边群众进行走访,也没有群众反映该公司在建设时有私设暗管偷排的情况。厂房出租房四川达县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也于2017年9月7日向达川区河市镇人民出具了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现安装暗管排污的情况的证明。 2017年6月至7月,达川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试运行排污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水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排放标准。由于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业整改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法对其进行采样监测。 (三)关于投诉举报“锅炉燃烧废旧塑胶,浓烟滚滚”的问题 经查,2017年3月,该公司锅炉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使用再生资源颗粒作为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臭味且伴有烟尘。由于对周边居民有影响,2天后将燃料改为生物质。厂区内一冷却塔离周围居民区较近,有噪音,已拆除。2017年7月10日,达川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试运行排污情况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2017年7月19日,区环保局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规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必须在配置袋式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中燃烧“,要求该公司规范燃用方式,立即对原有水膜除尘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布袋除尘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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