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公安分局开展“百日攻坚社会生活噪音整治”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强力整治达城中心城区轰隆隆的施工声、大排档的喧闹声、热闹的广场舞歌声、商业门市高音喇叭的促销声等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截至目前,已查处3起典型案件,行政拘留1人,行政警告2人,现场口头警告100余人次,制止噪音污染200余人次。
多措并举广泛宣传整治社会生活噪音污染
据悉,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通川区公安分局决定于7月初至9月底开展“百日攻坚社会生活噪音整治”专项行动。行动伊始,该局就组织民警前往城市商业区、交通主干道两侧、居民区、科研院校等重点区域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卡片15000余张,张贴宣传告示2000余张。
同时,通川警方发出《关于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整治 致全区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告知广大市民朋友,严禁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严禁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足以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音响器材;严禁流动广告宣传车在城区街道使用高音喇叭或者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宣传;严禁商业经营活动中为招揽顾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严查在加工、维修、餐饮、健身、超市及其它商业服务业中采取其它设备发出的影响居民生活的噪声;严禁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所制造的扰民噪音和大气污染;严查其它影响居民生活状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生活噪音污染。
“散乱污”建材公司被查封员工私自撕毁封条遭拘留
6月29日上午,通川区电力执法大队按照市经信局和通川区环保局文件要求,对违规违法“散乱污”企业达州市某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采取停电措施,并对该公司的配电箱等电力设施进行查封,并贴上了封条。当天下午3点钟左右,该建材销售公司员工竟私自撕毁配电箱上的封条。
通川区公安分局组织治安大队民警调查查明,该公司员工刘某某(男,23岁,通川区西外镇人,初中文化)私自撕毁配电箱上的封条,其行为已构成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封、冻结的财物,遂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沿途敲打腰鼓招揽顾客 “串串店”老板被口头警告
8月9日上午11时许,东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某“串串店”老板蒋某某组织人员使用敲打腰鼓、钵钵等方式,沿着通川北路、达巴路口、六十一队、凤翎关一带发出高噪音,为其“串串店”打广告及招揽顾客。
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对敲打腰鼓、钵钵等人员进行制止,将老板蒋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青年男子饲养大型猛犬遭行政处罚及勒令限期搬离
8月7日,西城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投诉称,西城辖区某居民楼顶楼,有人饲养了两条大型猛犬,一旦听到楼下有脚步声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这两条大型猛犬就会大声狂吠,让周边的居民不得安生。
接到举报求助后,西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走访,发现这两条大型猛犬是辖区居民李某某(男,23岁)饲养的,都未到相关部门办证。与此同时,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经走访得知,这两条狗已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起居,附近居民意见较大。
获此情况,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给李某某做工作,希望其将狗狗搬离中心城区,李某某却始终不为所动。多次劝解无果后,通川警方开出中心城区整治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罚单,依法对李某某实施行政处罚,并勒令其限期将狗狗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