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地税局出台《关于建设法治地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建设“公正透明、执法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法治型地税,使税收法治思维成为征纳双方共同的内心认同。
一是突出依法依规履行税收职能。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认真落实“营改增”等税制改革部署,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依法打击税收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及曝光制度,建立与公检法等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完善税收共治格局。
二是突出提高税收政策管理质量。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税收政策解读机制,积极探索大企业跨区域协同管理、涉税事项事先裁定以及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签订;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每2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防止政策和措施部门化倾向;建立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日常反馈和专题反馈机制,每年选择1个以上专题开展税收政策效应评估,积极向上级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突出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评估机制,每年选取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总体评估和个案评估,综合判断执行效果,提出调整、完善或停止执行等措施。
四是突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以全列举方式,分步制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禁以事前核准性备案等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坚持放管结合,强化后续管理,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以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改革;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建立和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税收执法调查规则,规范执法取证活动;健全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省国、地税联合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行使税务行政裁量权;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及和解、调解等制度,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是突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制约。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强化执法内控机制建设,从外部执法和内部管理两个方面,推动税收风险应对依法实施、规范实施;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四合一”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纳税人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严格落实省局修订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依法行政责任倒查和纠错问责机制。
六是突出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健全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地税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建立奖优罚劣的税收信用机制;通过“税收宣传月”和“12·4”法治宣传日等加强集中性税收法治宣传,完善实体和网上纳税人学堂建设,实现税法宣传经常化、专业化、规范化,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同时,《意见》还明确了全系统建设法治地税分为启动建设、整体推进、深化提升3个阶段,将法治地税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纳入绩效管理,明确完成时限,对任务落实进度和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强化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的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估,做到年初有任务、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账,持续、深入、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确保将法治精神和要求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