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府办达市府办函〔2010〕3号 | 浏 览 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林业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就我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领会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加大领导力度,坚持行政首长是本辖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不动摇。县(市、区)、乡镇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做到森林防火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重任,努力协调,加强指导,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健全森林防火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充实工作人员,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地及办公设施。要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县(市、区)、乡镇、村的防火责任,把责任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山头、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头。各级森防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林区单位的防火负责制、乡规民约、防火公约、联防协作等制度,签订管护责任书,把森林防火的责任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
(二)加大宣传,提高意识。要以宣传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为核心,突出重点,深入到林区、学校、厂矿、社区、农户、风景旅游区、林区作业点,开展面对面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举办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文艺下乡活动、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警示片、公益节目、编发防火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宣传广度上,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等公众媒体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在林区内用火的危险性和造成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宣传森林火灾处罚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普及《森林防火条例》和严禁野外用火等有关规定,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抓住关键,逗硬措施。据统计,我省90%以上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引发,因此,要把预防工作重点放在抓火源管理上,把火源管理的重点放在管人上,工作重心前移,防患于未然。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划定森林防火区和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对计划烧除的指导,在高火险期,要采取果断措施,停止一切野外用火。防火期内,要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加强对进山人员的检查宣传,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要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深入林区巡护,对居民区、加油站、仓储点等重点部位,要严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要认真落实“两项”制度,巡山护林员、挂牌值班村民要全部上岗到位,将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户主。对智障人员等特殊人群,要明确专人监护,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
当前,全市即将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把预案演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发生火灾,要科学扑救,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扑救人员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技术指导到位,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坚决避免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编制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契机,加快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提升整体防控水平。
(四)督促检查,排除隐患。各地要根据通知精神,对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深入基层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未制定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到位,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各地要适时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行动,通过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率。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工作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到各县(市、区)加强督查,督促各地抓紧、抓好、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各县(市、区)森防指和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和火情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到24小时值班,防火关键时期要有领导带班。市防火办要对各级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防止脱岗、漏岗。对值班漏岗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延误战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及时上报火灾情况,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现象。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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