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达州市中心城区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5日
达州市中心城区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创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切实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餐饮行业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规范治理中心城区餐饮企业(商户)环境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中心城区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责任区域划分
(一)州河以北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西城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莲花湖管委会,西外镇、北外镇行政辖区,复兴镇部分区域(马踏洞新区规划范围建成区)。由通川区人民政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州河以南城区:由达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达州经开区: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
(二)督促餐饮企业(商户)执行卫生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油烟规范排放;
(三)治理餐饮企业(商户)乱倒乱排污水和餐饮场所噪声污染;
(四)餐饮企业(商户)集中街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
(五)餐饮企业(商户)集中街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占道停放管理;
(六)流动食品摊贩及早餐车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流动食品摊点和餐饮门市“骑门摊”的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拆除违规经营早餐车;负责督促餐饮企业(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规范排放;负责治理餐饮企业(商户)乱倒乱排污水和餐饮场所噪声污染;负责餐饮企业(商户)集中街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协助辖区政府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
(二)市商务局:负责早餐车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布局经营网点,规范经营范围和时间,并协助依法拆除违规经营早餐车;负责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店)创建活动;协助检查餐饮企业(商户)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协助辖区政府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协助制定餐饮业行业管理规范;协助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协助实施通川区达人街、三圣宫、通锦美食街以及达县南城好吃街、花溪街等餐饮街区升级打造。
(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餐饮企业(商户)卫生标准执行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劝导流动食品摊贩不卖凉拌禽类食品;负责制定餐饮业行业管理规范;负责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协助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店)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餐饮行业违规企业(商户)“黑名单”管理制度;协助实施通川区达人街、三圣宫、通锦美食街以及达县南城好吃街、花溪街等餐饮街区升级打造;协助辖区政府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协助治理餐饮企业(商户)违规排放油烟。
(四)市公安局:负责规划设置餐饮企业(商户)集中街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并负责做好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负责餐饮企业(商户)治安管理工作和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协助依法拆除违规经营早餐车。
(五)市卫生局:负责提供相关食品卫生标准。
(六)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餐饮企业(商户)集中街区的垃圾清运和责任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餐饮企业(商户)油烟排放通道的规划、设计工作;协助规划设置餐饮企业(商户)集中街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七)市地税局:协助辖区政府督促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协助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店)创建活动。
(八)市工商局:取缔无证经营门店;协助检查餐饮企业(商户)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协助辖区政府督促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协助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店)创建活动。
(九)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实施餐饮企业(商户)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十)通川区人民政府:牵头督促辖区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负责实施通川区达人街、三圣宫、通锦美食街升级打造工作;负责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十一)达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负责督促辖区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负责达县南城好吃街、花溪街等餐饮街区升级打造工作。
(十二)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负责督促辖区落实餐饮企业(商户)“门前双三包”责任制。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5日至5月15日)
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印制宣传提纲,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15日至9月15日)
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集中开展综合治理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
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牵头负责,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通报结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
(四)长效管理阶段(9月30日以后)
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行餐饮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城管、商务、监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地税、消防、督查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城区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建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各相关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组,具体负责本辖区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报道综合治理工作动态,适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管理防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劝导解释疏导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整治活动中的矛盾,切实维护稳定。
(四)加强联动协作。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绝不允许互相推诿、扯皮。
(五)加强督查督办。成立中心城区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督查组,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达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执行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综合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餐饮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将餐饮环境卫生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要落实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餐饮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一个责任部门牵头负责。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辖区内餐饮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落实1—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管理,各级相关部门按片区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协助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抓好日常管理。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