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改善达州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达州主城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城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扬尘污染是空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而城区建筑施工、道路、砂石码头及工业企业扬尘是扬尘污染的重要来源。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整治,将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列为环保民生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联合执法,强化监管,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达州主城区范围内的一些工业企业还未完全实现“退城入园”和“退城进郊”,加之部分企业的技术条件和环保能力严重滞后,企业生产带来的扬尘污染仍较严重。对此,各有关县(区)和市级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改善达州主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二、强力推进主城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一)取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在今年12月底前,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对达州主城区及主城区周边所有生产条件落后的工业企业一律采取停水、停电、拆除生产设施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二)严管严控企业违法排污。切实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环保设施不健全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对长期超标排污的,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对环保设施因故停用的,一律同步停用生产设施;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县人民政府)
(三)对生活服务类作坊实施“煤改气”。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须在今年12月底前对辖区城市居民需要的生活服务类小作坊进行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禁用燃煤,一律实行“煤改气”,有效消除小作坊燃煤烟尘污染。
(四)搬迁主城区内砂石加工销售点。今年8月底前,通川区、达县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机制砂石加工点和砂石销售堆场的取缔和搬迁。
三、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保障
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难度大,涉及范围宽,必须统筹考虑企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各相关县(区)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各司其职,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找准管理漏洞,消除污染源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打击环境污染行为。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对主城区内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情况要加强跟踪督查,坚持每月通报整治情况,引导和督促企业遵守环保法规,确保整治效果。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