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办[2014]74号 | 浏 览 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14〕4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清政府、市场、
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部门改革行政监管方式,更加依法高效加强市场监管;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创业成本,促进市场开放,推动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改革红利释放,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创业热情,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对推进改革加快发展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务必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高度,从加快实施我市“三大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加强协同配合,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各项要求。
二、注重引导,以培训宣传提高登记制度改革落地效力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综合性、系统性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培训宣传作为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工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逐级培训的原则,采取自学、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组织从事登记注册、日常监管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就改革相关事项进行专题培训,准确认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详细解读改革涉及的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企业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等主要内容和相关操作指引,确保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海报、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政策和创业典型的宣传,真正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引导投资创业者理性投资,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促进达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健全机制,认真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各项措施
(一)完善并联审批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市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企业开业登记手续,逐步实行一表申请、资料共享、一章办理的并联审批模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
(二)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公示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本部门实施的与工商登记有关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条件标准、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逐项细化,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报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对与现行工商登记制度不相适应的管理规定要进行调整和修改,不得限制审批数量和固定审批时间,不得继续将年检、验照作为行政审批、证照审验、资质认定等方面的前置条件。
(三)建立后续监管责任监督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行业管理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行业承担“一管到底”的监管职责,对未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许可项目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后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只许可不监管”或“以发证代替监管”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机制。取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制度。对市场主体提交的年报公示信息和其他公示信息,由工商部门按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未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虚报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要以推进年报公示为契机,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针对性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四、改进作风,切实提高服务效能
(一)简化审批流程。要按照工商登记“一审一核”制要求,严格落实派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查员、核准员授权、管理程序,适应企业登记注册制度改革需要,简化、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改进和完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为申请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
(二)加强咨询引导。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注册大厅设置政策咨询窗口,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年报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告知广大群众。并组织人员提前针对申请人办理的不同需求进行引导分流,确保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忙而有序。
(三)完善限时办结制。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新设立登记的企业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股权质押登记等,做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和核准。
(四)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大力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行政指导,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加强领导,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建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联席工作小组(见附件),负责改革协调指导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联席小组的领导下,加强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工商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定期分析和报告改革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改革不断深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抓紧研究制定细化方案,锁定完成时限,协同推进改革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对擅自设置审批门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检查指导。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对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调整、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工商局和达州经开区工商分局(筹)要加强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登记数据的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数据的统计分析,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市场主体登记情况以及同比增长状况及时、准确地报送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联席工作小组办公室。
附件:达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联席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
达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联席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朝忠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陈道平 市委编办纪检员
陈运平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市西开办主任
兰 川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冯春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莉 市监察局副局长
牟道勇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 政 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多斌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桂 荣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饶 兵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 杰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何 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 川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 育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 静 市商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 胜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黄 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 伪 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党委书记
徐 综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孙仁亿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甘渠良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忠强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吴 波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足斌 达州质监局工会主席
伍 力 市旅游局副局长
郭 宏 达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联席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工商局局长邓朝忠同志兼任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吴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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