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6月2日15:13时许,刘飞驾驶达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44队川S35093大型客车(核载29人,实载29人)从达县金石乡开往通川区北客站,该车行至达县碑(庙)金(石)路14Km+150m处与蔡方剑驾驶的川S13943十通牌大型货车会车时,驶出公路右侧路面,滑落于一缓坡下,造成4人当场死亡,25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副省长李成云连续三次就伤员救治、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书记焦伟侠,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健对事故处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立即指派副市长吴立岩率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卫生、交警等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市委书记焦伟侠,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健,副市长杨佳鹏等先后赶往市中心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及亲属,并要求医院落实一对一的救治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施救,确保不再发生新的死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汛期、雨季和高温天气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达县“6·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预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坚决克服厌战情绪、畏难情绪,树立长期、连续、主动应战的思想观念,打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战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尤其是公安、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要分片分段落实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包保监控。要结合汛期、雨季和高温天气特点,适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从机制和制度上研究治本措施,强化工作合力,完善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道路安全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一)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各级公安交警、交通、安监、运管等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立即对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员开展一次专项教育活动,做到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的“三见面”,确保不漏一车一人。一是立即由安监部门牵头,交警、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客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坚决改变企业和车主、驾驶员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安全,将营运风险转嫁给政府和社会的做法,最大限度消除客车事故隐患。二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查7座(含)以上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将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发生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通报车辆所属企业,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严格整改、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客运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售票员、安全员、验票员、乘务员、检修工等与车辆和乘客接触的岗位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集中教育,通过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挂图,学习培训,通报交通事故情况,提醒行车安全注意事项等,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制度建设、市场监管等重要环节入手,把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为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对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结果与行政许可、营运线路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引导运输企业实行规范化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细化、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通过查阅营运客车档案、查看二级维护和检测记录等全面细致的检查,对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车辆要强制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已通行客车的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班车线路要坚决停止营运并进行整治,整治结束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批准通行;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要加强特殊天气征候的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客运线路的管控,制定完善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要密切注意道路水毁等情况,加强对漫水路、漫水桥及安全隐患路段的巡查,发现水毁、泥石流、滑坡、塌方等险情要及时上报,果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坚决停开客运线路。
三、切实加大路面管理力度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依法从严监管、从严查处,确保抓出成效。一是针对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确保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有效管控。二是严厉处罚突出违法行为。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无牌无证、摩托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三是对客运主要线路特别是长途客运线路、主干道、旅游线路等重点路线和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实行联勤轮班制度,强化路面管控。四是进一步加大摩托车管理力度,严厉查处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超载等违法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对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原则及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路段、施工建设工地和客运站(点)继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临江、临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及桥涵、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在急弯、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限速标识和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防止事故发生。二要加大安保设施建设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制发的《达州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安保设施建设力度,落实治理资金,加快安保设施建设,加强对危险路段和重点路段的整治,全面完成年度安保设施建设任务。三要严格道路建设“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的公路工程要严格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凡未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公路工程,一律责令整改,最大限度减少因安保设施缺乏而发生伤亡事故的现象。新、改、扩建公路竣工验收应由交通运输、安监、交警部门共同参与,经验收合格的道路方可允许车辆通行,对确需通车的隐患点段以及没有经过验收的乡村道路要落实监管措施,限制通行车型。
五、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乡村道路监管职责,组织派出所、安监、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管理人员,成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顿组,集中力量,加强乡村道路危险路段和赶集场镇周边道路的管理控制,严格查处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乡镇安全专管员、安全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切实加强乡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监管,依法制止和查处乡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会同交通部门尽快增设和完善交通标志,确保客运车辆行车安全。
六、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端午节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一要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二要继续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工作力度,严防“三非”、“三违”、“三超”反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三要针对汛期即将来临,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尽早部署,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加强应急管理,搞好应急值守,有效防止和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四是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坚持每日“无事报平安、有事报情况”制度,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七、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一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把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列为全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新闻宣传部门要重点报道客车、货车、拖拉机等违法违章行为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二要严格事故查处。对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三要吸取教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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