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达市府发[2016]9号 | 浏 览 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68号)精神,有效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政策引导、统筹推进。对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具有社会公益性、促进民生改善的保险业务,积极降低运营成本,给予必要的扶持;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具有促进作用但目前基础薄弱的保险业务,要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二)明确目标、加快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使保险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民生工程建设的有力保障,成为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
二、大力推动涉农保险发展
(一)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全农业保险协同推进机制,扩大稻谷、油菜、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和森林保险覆盖面,鼓励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推进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开展茶叶、生猪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推进能繁母猪、母牛等养殖业和优质水产品种保险,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风险预警和管控机制,通过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分散和转移,保障农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拓宽涉农险广度和深度。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民健康、意外和养老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住房保险、农机具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等涉农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引导,逐步提高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及时提供农业生产、气象信息等基础数据,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协助保险机构规范开展理赔定损与赔付工作,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帮助农民灾后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着力推动民生保障保险
(一)加快发展养老保险业务。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推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鼓励、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多层次、多形式的补充医疗、补充意外和补充养老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创新发展健康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长期护理险、残疾人康复医疗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加快发展医疗意外保险、医护人员意外保险,开发儿童保险以及与健康、意外、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保险产品。不断完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大力发展责任保险。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等方式,大力发展责任保险,逐步建立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相统一的公共风险管理机制。继续强力推进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加强环境污染、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火灾公众、医疗安全等重点领域责任保险,积极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益,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快发展各类产品责任、职业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通过多样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四、推动保险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建设
(一)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为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中长期直接融资。建立保险资金投资项目资源库,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推动保政企交流合作。保险机构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动市、县政府与总部投资部门的沟通接洽,加大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着力推动我市与各大保险公司总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逐步扩大保险资金在我市的投资规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投资促进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五、推动保险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一)逐步推进保险服务经济多元发展。充分挖掘保险的增信作用,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提供资信担保和信用风险保障,帮助小微企业增强融资能力。积极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我市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发挥保险对咨询、法律、会计、评估、审计等产业的辐射作用,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等新兴保险业务,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提升群众利用保险应对灾害事故的意识和水平。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大力推动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发展,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风险管控作用,减轻灾害事故对人民群众的侵害和影响。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政府金融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六、营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民政局、市城乡住房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达州市现代保险服务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各成员单位协同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保险业创新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保险基础知识,提高全民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覆盖面广、影响大的优势,加强对保险业的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保险业加快发展的舆论环境。新闻媒体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切实落实把关责任,对涉及保险业的敏感性问题严格把关,按程序送审,严禁恶意诋毁保险行业形象的行为,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市广播电视台、达州日报社、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推进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重点解决销售误导、理赔难问题。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对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惩戒。畅通保险消费者反映诉求渠道,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政府金融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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