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最大限度汇集民意、集中民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市司法局决定就《达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草案)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10月30日
(二)地点:达州市司法局
二、听证事项
针对《达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草案)中的关于公益广告、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许可、流动广告及新增行政处罚、招牌设置等重点条款进行听证。
三、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参加人20—25人,由公开征集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产生。
(一)广告经营者、商户代表、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关心户外广告及招牌管理工作的普通公民,名额为18—22人,公开征集产生。
(二)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组织推荐产生。
四、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4日,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均可以通过现场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报名人应当填写《达州市司法局立法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市司法局将于2019年10月2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
(二)听证会申请人数未达到本公告所列人数的,所有申请人为听证参加人。
(三)听证会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待听证参加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听证参加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听证参加人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地址:市政中心综合楼达州市司法局1005室
联系人:周 倩 尹 鳕
联系电话:0818—2187567
电子邮件:dzssfjlfk@126.com
附件:1.达州市司法局立法听证会申请表
2.达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草案)
达州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