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大竹县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与探索进行得怎样?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共大竹县委书记何洪波。
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四个全面”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也是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核心手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做出重要部署,指出:“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必须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近年来,大竹县及时对标和承接中央、省、市推进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客观审视我县发展特征,明确了繁荣大竹、时尚大竹、美丽大竹、和谐大竹、构建服务型政府、党的建设等六大领域改革和“22+18”专项改革方案,实干促改革、转型谋发展,全县各项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大竹“撤县设市”经省政府批准上报国务院,农村资金合作互助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三个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得到省委、市委充分肯定。
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
坚持把问题导向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全面厘清当前我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制定并完善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扎实推动“三大改革重点”。一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重点针对农村“空心化”、积弱积贫、现代化进程较慢等现实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村集体林权等“六权”同确改革工作,有序放活土地经营权,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助推农业现代化,大竹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助农增收先进县称号。截至目前,初步登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24.3万余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确权登记工作扎实推进。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企业注册资金认缴、年报及信用信息公示等改革措施,有序推进税收分享、政府债务控制、公务卡改革、规范“三公”经费、采管分离等十大改革,建成运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释放经济改革制度红利,保持了县域经济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全县实现gdp206.43亿元,同比增长7.6%,总量和增速均位居全市第一。三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针对当前政出多门、权责脱节、行政管理不畅等问题,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推进行政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积极承接省市下放审批权限,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按照人权、事权、财权“三权匹配”的思路,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组建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局、工商质监局、教育科技局、农林局,完成3个街道办事处设立和4个乡改镇工作,为“撤县设市”筑牢坚实基础。
坚持开放合作倒逼改革
当前国内经济格局正经历着深刻变革和调整,处于新旧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阶段,尤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经济交流、交锋、交融趋势进一步凸显。要在新一轮经济浪潮中继续稳中求进,必须实施更加积极的开放战略,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构筑区域开放合作高地。一是在更广范围上扩大开放。紧紧围绕建成“川东渝北区域次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立足成渝、面向全国,大力实施开放合作战略,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着力打造川渝机电汽摩产业配套基地、中国西部鞋服纺织产业基地、川渝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川渝商贸物流基地、川渝休闲旅游目的地等“五大基地”。二是在更高层次上扩大开放。搭乘全国、全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革命的快车,加快工业园区、商贸物流园区、金融网点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精深加工等高端行业相融相促,强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投资并购交流合作,强力吸引物流、资金流、人才流向大竹汇聚。三是在更宽领域上扩大开放。抢抓川渝两地签署“备忘录”重大机遇,加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全方位、无缝隙的交流合作,推进交通互联、产业互补、体制相接等各领域开发协作,利用渝新欧铁路、长江“黄金水道”,努力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实干突破、开拓发展。
对标群众意愿检验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回应民之所愿、民之所盼,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要激发群众改革创新激情,形成共同参与改革、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局面。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三大改革理念”。一是改革为了群众。为了群众,是改革矢志不渝的根本目标。我县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始终将党的主张和群众意愿紧密结合,兼顾群众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作为改革实施路径的重要标尺和重点方向,在深入一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听取论证基础上稳步实施。二是改革依靠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是改革纵深推进的力量源泉。我县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监督改革引导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群众力量融入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在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改革试点中,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民担风险”原则,调动合作社农户参与改革,为全省破解农业金融支持,提供了先行先试经验。三是改革成果由群众共享。成果共享,是改革成败的最终检验。我县不断深化教育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确定基层首诊医院,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建立了科学补偿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着力破解制约民生改善的“硬骨头”,群众的改革获得感不断增强。
构建法治体系引领改革
于法有据,改革才能蹄疾步稳。实践证明,推动改革破浪前行,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关键是要建立完备的法治体系,将法治作为改革的“压舱石”。一是围绕法治框架确定改革方向。法治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改革的手段,更是坚持改革共识的底线。我县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将民主决策、政治协商纳入改革谋划、实施和推动的全过程,不断完善改革各项制度设计,确保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改革,都在法律框架下实施、在法治轨道中运行,都经受住合乎法治的检验。二是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改革能力。改革的关键在于如何以法治意识凝聚改革共识、提高改革能力,如何做到改革“破”和法治“立”协调统一、相辅相成。我县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既做法治的促进派,又做改革的实干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提高领导改革、谋划改革、推动改革、落实改革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靠法治方式化解改革矛盾。改革的过程是一个调整利益格局的过程,尤其是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一系列社会矛盾问题更加凸显。我县坚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教育卫生等改革领域的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创新开展“信访积案集中化解”专项行动,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