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达县金矿贸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决定的公告
  • 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达县金矿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 http://www.dzgxq.gov.cn/news-show-34179.html 2025-10-10 16: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