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渠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公告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2023〕-27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成果已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现将渠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 http://www.quxian.gov.cn/xxgk-show-64977.html 2025-12-09 17: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