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整改任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至3月30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达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818-3091633。
附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督察组于2023年8—10月前期暗访发现,部分地方未压实秸秆禁烧一线责任,宣汉县普毛快速通道沿线、通川区双龙镇、万源至宣汉高速沿线多点冒烟。 |
责任单位 |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 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3882819345 |
整改目标 | 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
整改措施 | 1.2024年4月底前,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文件,深入实施秸秆“五化”工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 2.2024年8月底前,依托通川区、万源市、宣汉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20个收储点(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秸秆“五化”综合利用。 3.2024年12月底前,依托省上已建成的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轮班值守、告警推送、处置反馈制度,持续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巡查,对出现大面积露天焚烧及经多次提醒仍反复出现露天焚烧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曝光、约谈。 4.将秸秆综合利用、露天禁烧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内容,严格考核。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24年4月15日,印发《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序开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1.57%,超目标任务1.57个百分点。 2.截至2024年8月底,通川区、万源市、宣汉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累计建成秸秆收储点(中心)25个。 3.利用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建立了轮班值守、告警推送、处置反馈机制,在重点时段常态化开展巡查,2024年高空瞭望系统各地告警处置率100%,全年各地未出现大面积露天焚烧现象。 4.在对各地进行考核时,综合考虑秸秆综合利用、露天禁烧情况,未因秸秆焚烧导致重污染天,各地均未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