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府立法协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协,市级有关部门,市政协各委(室):经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意,现将《达州市政府立法协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5月17日 达州市政府立法协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政府立法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推进科学民
  • http://www.dazhou.gov.cn/news-show-216126.html 2021-05-17 11: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