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0—2011年创建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人民政府2010—2011年创建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任务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0—2011年创建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六新任务”及市政府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按照抓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要求,在全面完成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基础上,为确保2010年—2011年市政府创建法治政府几项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市政府决定对创建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
开展专项督查。按照《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局、市监察局牵头督查,2010年9月前完成)
明确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细化量化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的行政和民事合同标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局)
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2010年年底前评估1件,着手研究后评估实施办法,2011年5月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局)
完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2010年12月前完成)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组建市城市行政执法机构,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局、市城管办分工负责,完成时间与本轮市级机构改革同步)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处罚基准制度并公布实施。(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主体,2011年6月底前完成)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中心,2010年12月前完成)
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做好指导、督促五个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开展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市政府法制局牵头,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卫生局组织实施,2011年12月前完成)
三、进一步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对县级行政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再次进行清理,编制行政执法职责清单,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局牵头,2011年5月前完成)
建立市政府依法行政网站。实现各级政府之间、政府的各部门之间以及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承担政府对外服务、监管和法制宣传职能。在网上公开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公布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市信产局、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2010年12月前完成)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备案监督,建立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局,2010年12月前完成)
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成立达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查权,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市政府法制局、市编办牵头,2011年6月前完成)
加强行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对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行公开问责惩处。(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牵头)
五、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水平
落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创新法制专题讲座方式,确保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0学时。(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局)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定期组织对领导干部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依法行政情况的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绩效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