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管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检测,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现将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
  • http://www.dazhou.gov.cn/xxgk-show-27188.html 2020-09-21 19: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