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以下简称“试点扩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以及《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
  • http://www.dazhou.gov.cn/xxgk-show-27185.html 2020-03-16 23: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