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已失效)
  • 宣府发〔2013〕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人民政府  2013年4月9日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http://www.xuanhan.gov.cn/xxgk-show-69421.html 2013-04-09 20: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