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钢升级搬迁项目产能置换退出冶炼装备拆除的公示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2021年53号)相关要求,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老厂区用于产能置换的1座1260m³高炉、1座480m³高炉、2座120吨炼钢转炉和1座120吨提钒转炉冶炼装备关键设备已拆除,不具备恢复生产能力,企业承诺上述装备永不恢复生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1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科,联系电话:0818-3090937。
附件:达钢升级搬迁项目产能置换退出冶炼装备拆除图片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3日
达钢升级搬迁项目焦化项目产能置换退出冶炼装备拆除图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