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号
《关于废止〈达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21日达州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1月25日
关于废止《达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由于《达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已被新法《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覆盖,已无继续施行必要。为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22年6月1日起施行的《达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
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