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公告


  •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巩固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统筹考虑涉农资金来源计划,编制完成了《渠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并经县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告。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7321033附件
  • http://www.quxian.gov.cn/xxgk-show-36962.html 2021-11-30 17: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