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达州市具备安全鉴定能力企业名单的公告


  • 〔2025〕第2号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7号),安全鉴定工作应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为方便人民群众选择具备检测能力、能够从事安全鉴定的机构,我局对在达从业且自愿加入鉴定库的安全鉴定机构资质进行了核实,现予以公告。凡有意愿在达从事安全鉴定的机构,可按照《关于建立达州市安全
  • http://zjj.dazhou.gov.cn/news-show-9980.html 2025-04-30 16: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