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学校春季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 一律不准早于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必须在全面做好学校各项防控预案的基础上,并经市、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评估批准后方可开学,一律不准擅自开学,一目前,全国全省全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做好全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市学校春季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和
  • http://www.xuanhan.gov.cn/news-show-7534.html 2020-02-03 1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