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已失效)
  •   人民政府令  第1号  2014年10月22日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助推“健康新宣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达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http://www.xuanhan.gov.cn/xxgk-show-69425.html 2014-10-22 20: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