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 省农业厅、厅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责任主体,建立农业、部门牵头,国土、住建、水务、林业、规划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划定工作的
  • http://www.kaijiang.gov.cn/news-show-633.html 2018-02-27 09:5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