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刘强、雷春梅所有权证遗失注销声明
  • 关于刘强、雷春梅所有权证遗失注销声明刘强、雷春梅所有的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街河边楼西单元5楼1号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38815号】已遗失,现该房于2016年8月12日经宣汉县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拆迁。现权利人刘强、雷春梅声明上述所有权证遗失并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 http://www.xuanhan.gov.cn/news-show-24985.html 2020-01-10 08:40:24
  • 关于向守香、何基发不动产的继承公告
  • 关于向守香、何基发不动产的继承公告向守香、何基发现有位于宣汉县东乡镇代家湾向守香私人建房(共五层)。该幢不动产50%份额属于被继承人何基发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向守香、何泼、何跃共同继承。现何跃、何泼自愿放弃该套的继承权,由向守香一人继承。根据申请人向守香、何泼、何跃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
  • http://www.xuanhan.gov.cn/news-show-24984.html 2020-01-10 08:47:21
  • 关于何永德、胡小红的继承公告
  • 关于何永德、胡小红的继承公告何永德、胡小红现有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后街新建综合楼1单元11楼2号(权属证书号:宣房权字第31819号,面积为120.59平方米)。何永德于2016年5月24日死亡,该套房50%产权属于被继承人何永德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胡小红、何春巧、何杰继承。现何春巧、何杰自愿放弃该套的继承权,由胡小红一人继承。根据申请人胡小红、何春巧、何杰提供的
  • http://www.xuanhan.gov.cn/news-show-24990.html 2020-01-10 09: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