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6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达州实际提出以下
  • http://www.dazhou.gov.cn/xxgk-show-30146.html 2022-11-30 17: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