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宣府复终〔2024〕2号
  • 申请人:某某被申请人: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其举报处理结果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机
  • http://www.xuanhan.gov.cn/xxgk-show-80170.html 2024-07-15 17: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