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导讲话 >> 正文
 
在全市《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学习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市政府秘书长 刘元成
[2008年第04期] 点击次数:[]

                                                                                (2008年2月26日)

      一、务必进一步抓好“一案三制”建设
  应急管理的效能来源于科学完备的制度保障。有没有预案,对于能不能做到有备无患、迅速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大不一样;有没有健全的体制机制,对于能不能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形成合力、抗御灾害大不一样;有没有完善的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对于能不能规范各方面的责任义务、依法实施应急管理也大不一样。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关键是不断推进以“一案三制”为核心内容的应急管理制度建设。一是要深化预案。目前全市共编制应急预案520个,其中:市级共制订应急预案64个(其中总体应急预案2个,专项应急预案62个),部门应急预案93个。但从整体情况看,全市应急预案还存在逐级弱化的现象,有的基层单位还没有制订预案,有些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还不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到2008年底,全市所有街道社区、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都要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推进预案编制工作,争取实现领域上的全覆盖、内容上的高质量、管理上的动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和宣传教育的目的。二是要健全体制。各级政府要积极整合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组建应急管理机构,理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完善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职能体系。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川办函〔2007〕344号),明确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整合资源、便于工作的要求,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设置相应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市编委已按照要求进行了研究,决定合并市政府应急办和救灾办。各县(市、区)也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机构。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一支专(兼)职信息员队伍,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应急信息不缺位、不失位、不错位,确保信息畅通,指挥得当,处置有效。三是要完善机制。要立足于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综合协调优势,发挥各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健全指挥协调、信息报告和通报、应对处置联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绩效考核、社会动员等方面的机制。四是要加强法制。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点是领导到位、任务到位和责任到位,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认真执行,同时清理和修订与法律规定不符的规章制度,制订配套的制度和措施,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务必进一步抓好信息报送工作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印发<达州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07]67号),大家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坚持实行九项制度。一是实行归口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必须按规定报至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应急办,不得多头报送。要按照文件上要求的电话号码和方式进行报送。二是实行核实研判制度。各地各部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对事件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研判,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对事件级别作出初步判定,并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应急办报告。三是实行分类报告制度。除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涉及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外,还包括:各地各部门发生的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涉及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以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企业改制、军转干部、房产交易、劳动保障等事件的相关信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相关信息;非正常死亡1人以上(包括1人)或多人受伤、中毒,容易引发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等事件的相关信息。四是实行分级报告制度。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视情况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对一般突发事件,负责跟踪监控,随时掌握动态,督促各项应急措施落实。五是实行限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做到突发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不误报、不滥报。凡属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事发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因情况特殊、难以在2小时内报告的,事发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要在半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六是坚持分级处置原则。市政府负责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和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同时负责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和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七是坚持分工负责原则。对达到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标准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由其委托有关市领导负责协调处置;对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依照职责分工,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处置。八是坚持统一指挥原则。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市委、市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和协调事发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并根据事件态势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临机处置。九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或不按程序处理、报送重大紧急信息的,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其主要责任人要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进行专题述职。对因思想不重视或处置工作不力,造成工作被动、事态扩大、甚至人员重大伤亡等严重后果的,要视其情节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对造成全国性恶劣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相关责任领导要引咎辞职。
    三、务必进一步抓好风险隐患排查
抓好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既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并要求在2008年6月前完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此项工作的主体,要抓紧抓好抓落实。一是要组织人员对本行政区域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并科学地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发生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评估。二是要加大隐患排查,坚决整改每一个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个落实。三是要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探索建立企业自查、行业互查、政府部门督查、群众积极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类灾害和事故的隐患。

【热点新闻】
达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强在市政府 07年08期
浅谈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 07年11期
2007年7月27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 07年08期
建设和谐文化 打牢和谐社会的人文 07年09期
十六大以来达州民生调查报告 08年01期
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暨政府信息 07年11期
达州“元稹文化”现象复兴价值的 07年08期
坚定不移预防腐败 扎实推进和谐社 07年09期
抢抓西部开发机遇    推进达州经 07年08期
达州深圳共建“同乡村”流动党员 07年08期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达州市信息产业局 电子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