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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措”并举强化我市和谐社区建设 |
赵本宽 [2007年第12期]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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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保证。城市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由5-7人组成为宜,农村场镇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由3-5人组成为宜。社区“两委”干部配备实行“老、中、青”三结合,既体现德高望重,又充满生气与活力,年龄结构应在55周岁以下,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配备原则应坚持公推直选、面向社会招考、招聘等多种办法,要选拔优秀人才担任社区干部,特别是选准配强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倡从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优先推荐大专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做到“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建立社区干部培训制度,落实培训经费。健全社区干部定期表彰制度,市、县每三年在表彰和谐社区模范单位的同时表彰一批优秀社区工作者,并探索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录街道(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办法。
二、强化社区阵地建设。社区阵地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条件。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公益性服务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农村场镇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不少于50平方米,公益性服务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确保办公有地方、服务有阵地、活动有场所。社区阵地可采取政府出资新建、购买和租赁、国有资产划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和社区自筹自建等办法,统筹解决社区的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安排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的用地指标;规划和建设部门在编制审批旧城改造和新建小区的详细规划时,要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配置纳入具体规划,按建筑面积的2‰无偿提供给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用房。也可按提供面积折资交给当地政府财政,用于建购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房地产开发商在所在社区内建房,必须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讨论,居委会签字,确保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防止不正之风的行为弱化居民自治。
三、强化社区服务网络建设。抓好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核心,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社区可设立“五站一中心”切实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即群众工作站、社会事物工作站、劳动保障工作站、城市管理工作站、文化卫生工作站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群众工作站负责综合治理、维护社区稳定、群众来信来访、舆论调查分析报告、矛盾纠纷排解、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刑释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工作。社会事物工作站可受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委托或派驻人员负责辖区内社会救助、教育服务、租赁登记以及外来人员居住登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和保障的社会事物。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待业青年、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就业服务、社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城市管理工作站负责辖区物业小区的综合管理、环境卫生、流浪乞讨劝助等城市管理事宜。文化卫生工作站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等工作。社区工作站站长由社区干部兼任,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由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原则上从企业下岗失业“4050”人员中公开选聘,或由职能部门派驻,居委会负责与选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或三年一聘。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可建立一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承接社区工作站的有关服务事项的办理。
四、强化社区经济建设。抓好社区经济,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要提供优惠政策,鼓励社区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开发社区再就业摊位、职业培训学校、文化茶社、幼儿园、老年公寓、物业管理等服务项目,解决社区居民生活所需,增加社区集体收入。社区居委会要设立法人账户,实行专账、专管、专用和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强化居民自治。禁止对社区乱摊派、乱收费以及滥检查,部门进社区工作,要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凡社区职责以外的工作而交给社区办理的,要给社区必要的工作经费,真正实现共驻共建,同时禁止社区对购房新入户的居民收取入户费。社区对勤劳致富的居民家庭要给予大力表彰,并总结他们的先进经验在社区推广,以利先进促后进,勤人促懒人。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实现小康社会搭建可喜的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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