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加强民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
来源:市民政局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9-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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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社会救助政策,促进民政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近年来,达川区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民政服务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据统计,今年1至7月,达川区动态取消死亡和动态取消不再符合条件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民政保障对象2100余人,同时动态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重点优抚、困难残疾救助等保障对象1620余人,实现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达川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充分利用展板、发放政策宣传单、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低保、特困、优抚等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和普及率,通过政策宣传促进民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做到依法救助、依法服务。建立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优抚对象、残疾人等民政保障对象死亡注销、动态取消、姓名变更等动态管理月报机制,要求各乡镇(街道)每月28日前将辖区内民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民政局进行取消、变更。每年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重点优抚、困难残疾等保障对象进行专项清理排查。严格落实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实行审核审批“两榜”公示,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重点优抚、残疾人等民政保障对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对象姓名、家庭成员、家庭住址、救助类别、救助保障金额等,同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