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捐赠资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切实巩固和扩大疫情防控成果,四川省慈善总会开展了“新冠肺炎疫情生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项目,下拨我市慈善会20万元资金,用于我市因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生活特殊困难的群众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
目前,该项目已在我市正式启动。救助对象主要包括: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生活确有困难者(可考虑城市社区、村组一线工作者中特殊困难者);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生活特殊困难者(重点考虑城市家庭因疫情复工复产无望失去主要经济来源者,低保户、建卡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成员患重病等困难对象);家庭主要成员因患新冠肺炎去世或严重后遗症导致生产生活特殊困难者。
市慈善会对本项目实施负总责,按照“总额控制、量入为出”原则实施,由困难对象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村或社区或街道初审,县级慈善会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复审确认后统一上报达州市慈善会审核。审定后由达州市慈善会直接打卡(或现场现金慰问)发放救助金。
本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被救助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救助等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救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项目实施时间自2020年5月开始,2020年12月底以前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