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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三个保障”助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0-12 00:00:00 字体: [ ]

一直以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职能履行相关职责,在市强制医疗所建设、运转及医疗费用等方面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力推动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出了贡献。 

一是构建“市县共担”机制,全力保障建设经费。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加强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市级投资建设了达州市强制医疗所,按照市政府《研究市强制医疗所建设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财政局出台了《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划转强制医疗保障经费的通知》,建立了 “事权与支出相匹配,明确责任,市县共担,全面保障”的经费分级分担机制,强制医疗所的机构运行费用和装备及耗材费由市级财政承担,精神障碍患者产生的直接费用由收治、判决地财政按照人口、送医人员数量等因素进行量化,按比例分担,既全面保障了强制医疗所所需经费,又集约节约使用财政资金,使资金效益最大化。达州市强制医疗所自2014年9月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得到了公安部、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是支持“协警临工”招聘,全力保障人员经费。为切实推动市强制医疗所规范有效运行,解决协警和临工人员需求,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达州市强制医疗所招聘协警和临工人员保障经费的通知》,明确规定 “市强制医疗所根据需要聘请协警,由市财政参照同类警种协警保障标准予以保障”,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人员经费共计540余万元,为维护市强制医疗所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三是创新“购买服务”模式,全力保障医疗经费。由于强制医疗属专业化医疗,需要专业化医疗服务,为确保强制医疗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就精神疾病医疗费用计费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出台了《达州市公安局 达州市综治办、达州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确定强制医疗费用的通知》,明确了医疗费用的标准。充分运用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现有医疗资源,通过谈判,签订协议,从精神疾病治疗专科医院购买专业化医疗服务,由红十字医院提供场地和医疗设备,提供恢复治疗服务,以患者相应的检查和治疗费用作为投资回报来源,弥补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空白领域。同时,建立了财政部门绩效评价、业主考评、病人及家属参评的年度考核机制。这样,既节约了财政资金,又提升了服务质量,确保政府与医院双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截至目前,市财政累计拨付医疗经费1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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