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宣汉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机会,在全县55个已脱贫村和70个预脱贫村开发设置临时性公共服务岗位,托底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2017年,全县共解决1250名贫困人员就业,实现户均增收7200元,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一是精心开发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在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人居环境保洁保绿、森林看护等特殊领域开发公共服务岗位,安排125个行政村建卡贫困家庭16至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制定公共服务岗位招工方案,明确申报要求及条件,严控招工对象,限定就业期限,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三是制定惠民政策,激发就业活力。拟定岗位补助惠民政策,严格申报程序,定期进行督查验收,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就业局联合验收合格,方能按时划拨补助经费,有效激发就业活力。(宣汉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