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前 11 个月城镇新增就业 4.29 万人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 2019-12-16 00:00:00
字体:
[
大
中
小
]
⑴稳就业。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等方面完善政策,统筹做好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2961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11054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847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21%、125.6%和153.9%。
⑵促就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促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建立支持创业“五扩三降”政策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更大力度的政策和金融支持,目前,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亿元,帮助831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493人。
⑶保就业。开展“就业扶贫攻坚年”活动,组建133个就业扶贫挎包服务队,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上门活动,牢牢托住贫困劳动力就业底盘。今年以来,技能培训11700人,扶贫专场招聘就业2133人,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等就近就业14000余人,托底安置贫困劳动力90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