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五举措”严防森林火灾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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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积极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措并举,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水平,确保境内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唐廷教在全县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会强调,各单位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迅速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增强防火意识。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召开院坝会议、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大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增强安全用火观念,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目前已发放各类资料2万份,信息1万条次。
三是逗硬措施,严控农事用火。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期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督促村组干部、护林员迅速行动,采取设置警示牌、安排专人看守巡查等办法,劝导、制止在森林防火区内,特别是林农交错、杂草连片的弃荒地周边等危险区域进行焚烧秸秆等农事用火行为,坚决防止意外失火、跑火引发森林火灾。
四是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包片、包村、包组干部和护林员要深入责任区,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全覆盖”的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和考勤考核,对因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力,造成野外用火频繁的和森林火灾的,严格追究责任。森林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
五是加强值守,科学处置火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告火情信息,对瞒报、漏报、迟报、乱报火情信息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打早打小”的要求,靠前指挥,投入力量,科学组织扑救,严防小火酿成大灾。
截至目前,全县无一起重大森林防火发生,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林区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