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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员办:多措并举 扎实开展中央在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审核准备工作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7-17 00:00:00 字体: [ ]
  为了做好中央单位参加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规范京外中央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京外中央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专项审核的通知》(财预便〔2018〕48号)安排,四川专员办强化部署、注重协调,通过三项举措确保中央在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审核工作准备充分、顺利启动、平稳推进。  一、建立机制,落实分工

  我办成立了以副监察专员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核领导小组,明确了以处室职责分工成立审核小组,按照对口联系预算单位开展工作,并确定各小组工作联系人,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制定了《中央在川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审核目标、原则、重点、方式方法、时间节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充分调研,掌握情况

  积极与属地人社、医保、社保等相关部门沟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审核组详细讲解属地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共同探讨当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审核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对问题易发、高发点提出政策依据,充分了解四川省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及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底。

  三、主动沟通,充分对接

  主动与在川中央二级预算单位协调沟通,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了解各部门经费测算口径、预算申报情况,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加强工作协调,将实际审核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部门。同时,加强工作对接,主动告知预算单位本次审核工作要求、审核口径及时间安排,要求各单位在提供资料、填报数据和工作协调上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四、统一尺度,把握标准

  组织审核小组召开相关审前培训会,学习医保缴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详细讲解预算单位医保缴费申报程序,从总体上了解把握政策方向;学习审核工作方案,将审核内容按照真实性、合规性有针对性的做详细分解,明确缴费基数、人员范围、测算方式,要求各审核小组必须准确把握尺度和口径,切实做到审核政策统一、审核方式统一、审核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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